财经纵横

88.8%的受访者担忧欣弗事件还会重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12:02 中国产经新闻

  撰稿/本报记者 王晶

  一直在为药价高、看病贵发愁的人们,最近又添了新的烦恼。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最新完成的调查显示,72.7%的受访者在为药品安全问题感到头疼。

  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今年4月下旬发生的“齐二药事件”,以及刚刚发生的安徽华源“欣弗”事件。

  接二连三的药品安全事件之后,调查显示,88.8%的人开始担心,认为“不知道还会不会有类似问题发生”。

  与

药价高相比,人们对药品质量问题的感受则没有那么直观。“这个问题不太懂。有时候吃了药不管用,也不知道是不是药品质量有问题。”在报社工作的张先生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抱怨。他说,以后要在这方面多注意注意了。

  卫生部连夜发出紧急通知,停用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今年6月份以来生产的药品欣弗。通知说,青海、广西、浙江、黑龙江和山东等省、自治区陆续出现部分患者使用该药品后,出现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

  又是一起公众用药安全紧急事件。在有关部门查处的同时,也会全力救治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但屡次的公众用药安全紧急事件发生后,由药品安全而引发的赔偿、救济问题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据了解,日本、德国、瑞典等多国都依据自身特点为药物受害者提供了救济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受害人的损失。近年来,我国台湾地区也借鉴日本的经验,颁布了《药害救济法》,药害救济基金由药品生产企业缴纳前一年药品销售额一定比例的款项而形成。但在中国内地,该项制度尚属空白。

  笔者以为,在公众用药安全紧急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应尽快强制设立药品安全风险金制度,借鉴先进经验,建立对这一群体的救济机制。经科学测算后,可向制药企业征收风险金,也可由药品生产企业、

医疗保险机构、政府各出一部分资金,建立基金,有序管理、专项使用。当发生用药安全事件时,可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从风险金中先行给予赔偿,缓解患者的“燃眉之急”。

  而另一方面,强制药品生产企业设立药品安全风险金制度,对企业来说,也增添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强有力的约束,一笔数目不小的风险金“抵押”在那里,逼得他们一丝不苟地重视药品安全问题,防患未然,尽可能地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国家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一整套自我监督机制”。可是你让造假者来“自我监督”,其结果不言自明。接二连三的假药案令人痛心,也应该发人深思。在有了完备的认证制度和日常的监管制度的情况下,漏洞常常出现在执行和监管上,而灾难性的事件往往就是漏洞的累积结果。此外,我国药典存在的缺陷也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了。都说亡羊补牢还不算晚,那说的是要真的补牢,为的是防止出现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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