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16日讯 (记者罗霞 吴仁辉)“十一五”期间,海口将投资5.266亿元对环境进行保护,涉及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这是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的《海口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中得到的消息。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将达到12平方米
海口争取到2010年,废水排放总量由目前的9050万吨控制在15500万吨,烟尘排放总量由600万吨控制在1000万吨,固体废物处置率保持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38.5%提高到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8.3平方米提高到12平方米。
完成龙塘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目前海口局部水环境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其中江河水主要超标的水体有五源河、美舍河、海甸溪,湖库超标水体有东西湖、沙坡水库、工业水库,而近海超标指标主要为粪大肠菌群,超标水体有三连村出海口处、假日海滩、西秀海滩。超标原因也主要是由于污水管网不够完善。
根据规划,海口将重点完成龙塘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清理永庄水库水源地周边的养殖等污染源,对长流新区、江东新区、狮子岭开发区、海口药谷等重点区域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并对南渡江海口段、红树林保护区等功能区水质进行保护。
新增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为进行大气环境保护,海口未来五年内将着重控制工业废气污染、机动车废气污染、扬尘污染和油烟污染,海口将继续扩大管道天然气管网的覆盖范围,扩大天然气燃料在城市使用的覆盖率,近期将加大车辆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力度,扩大燃气公交车和天然气加气站的数量等。
新建道路推广使用沥青
据有关环境监测统计,目前对海口市影响最大的噪音源为生活噪音,占全部监测点位的64.53%,其次为其他声源和交通声源分别占19.7%和12.3%,工业和施工声源所占比例最小。
海口市将加强对社会生活噪音及交通噪音等污染的防治,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环境噪音污染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施工工地要限制作业时间,在新建、改建道路逐步推广使用沥青等。
分类处理垃圾并建50个垃圾收集站
根据规划,海口将实行废物循环利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医疗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在居住小区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对有害有毒废物实行从产生、收集、运输、处理或综合利用的全过程管理。
计划建设50个20吨垃圾收集站,3座150吨/日垃圾转运站,1座1000吨/日转运站,对位于白水塘海南医疗卫生用品处置场进行搬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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