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话题 > 正文
 

非居民用管道燃气价格调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17:23 今晚报

  本报讯 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市自2006年3月1日起适当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煤制气销售价格。

  据了解,考虑到燃气购进成本增加、用户用气数量和用气性质等因素,对燃气的销售价格作有升有降的结构性调整。天然气每立方米平均提价水平不超过0.20元,调整后的价格每立方米为2.00元至2.40元;煤制气每立方米平均提价水平不超过0.10元,调整后的价格每
立方米为0.98元至1.20元。具体收费办法为,从2006年4月1日起对用气户按抄见气量和调整后的价格收费。市物价局要求各有关部门和经营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燃气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王绍芳)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44,60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