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地农民医疗将有新规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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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10:3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肖姗) 今年,我市将全面施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政策。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为解决失地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市正在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障办法。据悉,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保障将参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法。 据介绍,自2004年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以来,我市已有18510名被征地农
“说是农民却没地种,说是市民又不能享受社保”,考虑到农民失地后身份尴尬,为了从制度上保障被征地农民不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市已着手研究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障新规,具体办法年内将正式出台。据透露,新规将参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参保对象个人出资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将失地农民纳入医疗保险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