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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地农民医疗将有新规保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10:3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肖姗) 今年,我市将全面施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政策。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为解决失地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市正在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障办法。据悉,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保障将参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法。

  据介绍,自2004年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以来,我市已有18510名被征地农
民进入社会保障。在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的同时,我市还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开通了“绿色通道”。凡是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女性或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男性被征地农民,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后,仍可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保中心有关人士介绍说,开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险的“绿色通道”,是为了引导中青年农民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让被征地农民在有基本生活保障托底的情况下,向更高层次的保障过渡。

  “说是农民却没地种,说是市民又不能享受社保”,考虑到农民失地后身份尴尬,为了从制度上保障被征地农民不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市已着手研究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障新规,具体办法年内将正式出台。据透露,新规将参照农村合作

医疗保险,由参保对象个人出资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将失地农民纳入医疗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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