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征地补偿每亩最少涨三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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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10:5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修华) 今后三年,市区村庄征地补偿金每亩最低要提高 3万元……在今天本市首次举行的市内四区及浮山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听证会上,来自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的代表,以及30多位村民代表,提出了自己建议。 据介绍,本市征地补偿标准三年调整一次,目前执行的标准是建设用地每亩11万元,农用土地每亩 15万元。随着经济发展,这一标准已不适合。本市提出,今后的土地补偿统一
根据调研,本市将对8个街道办的 48个社区和行政村,共 6974.53公顷土地进行定价,划分了5个区片、4个等级。其他的村庄将按照同区片相邻原则确定地价。 第一、二区片主要为李沧区,地价每亩14.07万元;第三区片主要为四方区,地价每亩15万元;第四区片主要为市北区和浮山新区,地价每亩15.53万元;第五区片主要为市南区,地价每亩16万元。 此次制定的标准将执行同地同价的原则,同一征地片段内,补偿标准不因征地的目的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其二适当从高的原则。其三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其四是协调平衡原则。其五是主导性原则。 一、最低14万元偏高还是偏低 市土地储备中心集体土地储备处陈祖开处长:此次征地的补偿标准参考了过去的标准,根据适当从高的原则确定地价。 李沧区惠家庄村民徐珍惠代表:“考虑到今后村民失去土地后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尤其是养老保险等问题,觉得还是偏低了。” 二、补偿金能否按系数逐年递增 市统计局代表:目前青岛经济发展和市民消费指数是逐年提高的,补偿标准是三年调整一次,因此确定一个每年增长的系数更科学。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表:因为补偿标准的制定涉及因素太多,所以最终确定按三年同一标准的原则确定。 三、补偿标准能否因地表物不同而异 部分村民代表:被征用的土地上有的是农作物,有的则是住宅等,按同一标准是否合适?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表:征用地价和地表物无关,征用地价只考虑土地的补偿。 四、补偿金能否最终落实到村民手中 李沧区南王家下流村张芳代表:最担心补偿金经过多方周转后,能否到了村民自己手里?有什么监督手段?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表:这一点没有必要担心,对于补偿金下发和监管,本市都有相关严格制度,确保发放到位。 五、听证地价是否最终确定值 部分与会代表:目前提出的标准是否就是最终标准?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杜本好副局长:这个标准是经过充分调研确定的,符合法律法规,但还不是最终确定值。听证会后将吸取各方代表的意见,确定后再经省建设厅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