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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介绍收费400元封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8:31 晶报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求职者,求职要看“三证”

  晶报讯 (记者 孙妍)  昨日,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专门接听市民热线,围绕劳动关系、求职、就业、工资、招调工、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等话题,倾听市民和劳动者的意见和建议。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求职者,职介费最多不超过400元,求职中须看清职介所是否具有相关证件。

  昨日上午11时许,市劳动保障局助理巡视员蔡焕行和就业处科长林志立,就近期市民非常关注的春风行动、如何求职等话题,介绍劳动保障部门的最新举措,并接听热线。蔡焕行对记者说,每年的春节后我市都将迎来求职的高峰,然而今年的求职潮似乎来得特别早。为此,蔡焕行特别提醒求职者,求职一定要到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过程中市民要多个心眼,看清楚职介机构的墙上是否挂有三证:由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由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职业介绍的许可证,还有税务机关发的交税的纳税证明。

  还有市民反映关外一些职介机构,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热门程度,收取不同标准的介绍费,知名企业的特别贵。以富士康为例,介绍成功就要收求职者600元。对此,林志立回答说,民间机构有些项目是需要有偿服务的,在接受这些项目服务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职介机构是否挂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职业介绍的收费标准,这个标准是个最高标准,是不能超出的。“一般的求职者就是100到200,中高级以上的就是300到400,也就是说封顶的话就是400块钱,刚才求职者所说的600元,就是乱收费了。”林志立表示,求职者若碰到这种情况需把收据留下来,一旦投诉被查实,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该职介机构退还多收费的部分,并对此机构进行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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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种服务不得收费

  按照《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下列职业介绍服务不得收费:

  1、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求职和招聘登记;

  2、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信息;

  3、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政策咨询和就业指导;

  4、安排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见面洽谈,促进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作者:记者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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