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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三年内四度卷入走私传闻 厝待调查难洗罪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0:29 南方日报

  本报记者 戴远程

    三年前本报曾率先报道的“涉嫌对华大规模走私”的主角,日本富士当下再次陷入涉嫌在华走私的漩涡中。

  据本报昨日从相关渠道获得的最新消息,目前南宁海关已经对引发此次轩然大波的广
西巨星近1年的报关单挨个展开调查。南宁海关方面称,估计10天内会对广西巨星是否走私有明确答复。

  事件的起因是国内A公司在近半年时间里两度向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呈交密函,提交从海关、工商等部门采集的各项证据,举报“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着严重的偷逃关税行为。”

  由于广西巨星系日本富士公司在华代理商,故而该份密函还特别指责“富士公司多年来一直支持不法商人,向中国市场进行大肆走私活动”。

  密函称富士背后支持走私

  早在1月10日,本报记者即从相关渠道获得分别送呈

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的、全称为《关于对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查处的请示》的密函影印件。

  该函件一共3页,落款为某公司,历举广西巨星以“合资经营200万以上高像素

数码相机、未曝光胶卷、未曝光感光相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名义申报项目,实际上却进行简单的胶卷和相纸的分切和包装,而在产品的进口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偷逃关税行为。

  尽管上述两份密函均请求主管部门查处广西巨星,但矛头却特别指向了日本富士:“多年来富士公司为进入中国市场,一贯投机取巧,只想攫取中国市场资源,不想投入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此次仅以二手设备就披上了合法外衣,实现了将日本过剩产能向中国市场的转移。目前北京五棵松摄影器材城大量出售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分装的‘富士’牌彩卷和彩纸。”

  函件还称,“富士公司不仅屡屡钻政策的空子,非法设厂,违规经营,而且国内市场的走私产品都直接或间接地跟富士公司有关,富士公司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内感光材料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给合法经营企业造成了重大伤害。”

  据A公司调查员透露,两部委的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多次开会研究,有关司局已经对广西巨星及富士胶片“涉嫌在华大规模走私”展开调查。

  三年内四度卷入走私传闻

  业界普遍认为,此次曝光的广西巨星涉嫌走私事件,很可能是富士涉嫌纵容旗下代理商在华“行走私之实”的又一证据。

  这也是2002年以来,继中港照相(富士胶片在华总代理商)、珠海真科(富士在华胶卷分装基地)、富士施乐(富士胶片兄弟公司)后,日本富士三年内在中国卷入的第四起走私传闻。

  与三年前富士胶卷在华总代理商中港照相、珠海真科被曝涉嫌在华走私彩卷、相纸事件一样,富士坚称,“我们在中国没有任何走私行为,也从未接受过中国政府的任何查处。”对于在华合作伙伴是否有走私行为,富士方面则“不予评论”。

  对于外界的质疑,富士在华地区总部、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月10日再次在其官方网站上贴出公开澄清声明称,其一,“日本富士公司涉嫌向我国市场大肆走私”的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对于个别媒体不实报道所造成的名誉侵害,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其二,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已郑重告知富士,该公司设立审批手续齐全,并一直在经营许可范围内经营,依法纳税,无任何涉嫌走私、偷逃关税之行为。

  富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外事务高级主管史咏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还特别表示,富士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起就发力向数码领域转型,目前传统胶卷产品只占到富士全球销售量的6%。富士怎么可能为了区区6%的市场销售而在富士视为全球战略要地的中国市场做出所谓走私事情呢?

  富士中国副总经理徐瑞馥也是大声叫屈:“我们总是一次次地被拖下水。就算巨星真的走私,那会与富士有什么关系吗?”她特别澄清称,巨星不是富士的公司,两者只不过存在“贸易关系”,即巨星生产和销售富士产品。

  内外因素导致富士洗刷罪名难

  而业界更关注的是,对于在中国市场背负“走私骂名”三载有余的日本富士,缘何一而再、再而三地卷入走私丑闻中,至今没法给自己弄个清白身形象。

  有业内人士直指,作为全球知名的跨国公司富士要想洗刷自己走私的嫌疑,赢得中国消费者和市场的信心,其实并不算难。缘何富士至今对此仍无技可施,有何难言之隐么?

  某长期跟踪富士公司的知情人士透露,富士在华运营习惯性地将把责任推至代理商或贸易伙伴身上,即使有责任也是自己并不知情而泰然处之。

  本次曝光的呈交商务部的密函中特别指出,“多年来富士公司一直支持不法商人,向中国市场进行大肆走私活动,同时千方百计钻国家政策空子,不经中央政府审批就非法成立珠海真科等公司,虽然国家曾三令五申取缔该公司,但至今这家公司仍不断改头换面非法经营……”

  此外,诚如富士胶片中国公司发言人所言,富士当前在华运营的重心在于数码领域,而其传统胶卷相纸业务因受制于中国感光合资政策而无法在中国市场直接设厂,一直交由香港代理商作全盘打理。这也就形成了当前香港、内地影像市场上打着“富士”旗号的相关公司或机构有数十家之多。

  知情人士称,作为中国地区总部的富士胶片中国无法对上述富士系列公司形成有效统筹管理,这种分而治之的局面无疑对富士胶卷、富士数码相机、富士“魔术手”冲印设备等传统影像产品,以及各级别加盟店、代理商产生不良影响。

  吁请相关职能部门尽职调查

  针对密函中特别指出的“富士公司多年来一直支持不法商人向中国市场大肆进行走私活动”,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马宇评论称,在此事上富士最少要受道义谴责。

  马宇称,尽管目前相关细节及其准确性还有待观察,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是富士自己做的此事,无疑就是走私;如果是其代理公司直接做的,从法律角度来说,尚不能直接判定富士参与走私;如果从一开始富士或其代理商就是以进口数码影像设备的名义进行报批,那就是欺骗地方政府。

  接受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也吁请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对长达数年之久的民间指责富士涉嫌在华大规模走私事件,予以足够重视,并深入进行调查取证。

  “无论是什么样的情况,有关的职能部门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出来,否则这件事情又会像以往那样不了了之。”某资深影像业人士如此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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