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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有产者一样承担着很高税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8日 13:1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曹林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5日在中国改革国际论坛发表主题演讲时指出,中国流转税类比重偏高,财产税类比重偏低,特别是对有产群体的财产征税显得很大的不足,累退性特征比较明显。很明显,这位专家的意思是,要征财产税,让有产者、有钱人承担更高的税负(12月6日《新京报》)。 

  一句“对有产者征税不足”,听得有产者心惊肉跳。 

  什么叫“累退性”呢?是指纳税人的税负随着收入的增加负担变小。按照税负公平原则,纳税应该是累进性的,就是收入越高税负就应越重。收入高,占有了更多的社会资源,有更大的承受能力,当然应该承担更高的税负。所以,专家改革税制的建议是没错的,应该加大财产税的征收,减少消费税、增值税之类的流行税,减少低收入者的税负,让有产者承担多一点儿税负。 

  可是,这只能说明税制不公平,穷人和富人承担的税负不成比例,并不能得出“对有产者征税不足”的结论。 

  一项数据显示,中国的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得到了快速的增长,1994年中国的税收收入是5070.79亿元,预计2010年将达到7万亿元——这个节节飞升的数据表明,政府不断以增税和收费的方式从老百姓腰包中掏钱,这里包括有产者的腰包。 

  这个问题必须说清楚,中国的税收问题,“不公平”是一个问题,更重要的问题是“负担重”,不仅是低收入者的负担重,有产者一样承担着很高的税负。一辆车上,叠加着无数的税费,汽车的税费竟然占到了购车费用的40%以上,还有形式各样的过路费、养路费、年检费。房子上的税费也不轻,物业税、房产税都箭在弦上。所以,7万亿的税收收入,还有税外之费都说明,有产者承担的纳税义务并不比任何人轻。 

  所以,税负不公平要改变,“国民税负过高”的现实同样要改变。不能将“税负不公平”的问题偷换为“对有产者征税太少”的问题,从而以“公平”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去向有产者增税,理直气壮地掏有产者的腰包。 

  想起一则童话故事:两只小熊在树林里捡到了一块奶酪,说怎么分才公平?他们都彼此不信任。这时候狐狸大叔来了。他们就请狐狸帮着分奶酪。狐狸大叔一分,明显一大一小,说这个给你,那个给你。分到小的那个说:“他的怎么比我大?”狐狸说:“是吗?那我就咬他的一口。”咬了一口后,原来拿着大的小熊说:“那他的比我的大了。”狐狸说:“那好,我再咬他的一口。”又一口下去。最后小熊的熊掌里都只剩下核儿那么大的一块奶酪了。狐狸大叔问,公平了吗?小熊说,公平了。 

  税收公平的问题,如果偷换为“征税不足”的问题,就陷入了奶酪式的陷阱。穷人和富人为税负争得不可开交,有人从中渔利,以“调节收入差距”的名义一次次地增税,低收入者、中产阶层、有钱人都成为受害者。 

  相关部门总说“对有产者征税不足”,我不知道是根据什么数据推断出的。反正从“2010年前10个月税收收入已超6万亿,预计2010年将达到7万亿元”这个节节增长的数据是推不出“对有产者征税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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