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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最近热闹起来了,但不是因为减肥功效好。
10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叫停曲美等15种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至11月5日,太极集团从曲美“召回门”到“拒赔门”的演变非常耐人寻味。随后有媒体根据其在官网上发表的8篇表态文章,撰文报道称其坚持“服用曲美是安全”的态度,同时也在强调公司是“具有社会责任的企业”。(11月5日《新京报》)
一种产品安全不安全,不是由企业自说自话决定的;一个企业有没有社会责任,也不是由企业自己宣布就能定性的。太极集团似乎就犯了这样一个错误,竟在作为权威部门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专家对西布曲明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认为使用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消费者甚至全社会质疑其社会责任缺失之后,还大言不惭地公然宣称产品安全、企业具有社会责任。我相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不会不知道自己宣布的结果会对太极集团等这样的大企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之所以还宣布,肯定是经过多方研究、深思熟虑,权衡企业利益和消费者健康的利害关系后作出的决断。既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公布了其危害性,太极集团还强调“服用曲美安全”,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置公众健康于不顾吗?
至于社会责任,在宣布召回后,太极集团还坚称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所以对曲美的消费者没有赔偿计划。谁规定“国家标准”是免责盾牌的?从“三鹿”奶粉,到“美的”紫砂煲,纵观多起产品安全事件,哪一家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还不是出问题了吗?再说,假如一个人不经意间骂了另一人,可能算不上犯罪,也没有触犯法律,但他仍要向对方道歉,甚至赔偿。所以,法律、标准都只是一个界限,但不是最低线。太极集团要不要对曲美的消费者进行赔偿,也是一个道理:即使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只要对消费者构成伤害等等,就必须赔偿。试问,跟一个置公众健康于不顾,出事后忙着卸责不愿赔偿的企业,能谈什么社会责任。
其实,很多网友最担心的是太极集团可能早就知晓“曲美”存在“美丽隐患”。在有关部门公布的15家西布曲明生产商中,南京恒生制药厂等8家企业早在一年多前就停止了西布曲明制剂的生产和销售。原因是早在2008年之前,国内不少制药公司就从国际市场上得知西布曲明制剂的不良副作用。西布曲明是减肥产品的主要成份,难道作为减肥产品的“曲美”不关注这样的重大市场动态?如果知道却“隐而不发”,还不停地发布“曲美之后,宛如新生,重现美丽本色”的诱人广告,就不是责任缺失这么简单了吧?
当然,太极大谈特谈“曲美安全”的目的是很简单也很实在的:“曲美”在10年中的销售额已突破50亿元,一旦停售,太极集团今年近4000万元的销售收入将受影响。所以,太极集团对消费者和社会打“太极”,是在打着长远计划的算盘:利用“曲美”这一品牌的强大市场价值,年底前,推出相关替代减肥产品。如果“曲美”不安全,这样的金字招牌不就轰然倒塌了,培养一个同样价值的品牌又需要多大的成本啊?由此看来,太极集团指鹿为马的行径,曲子唱得很美,但摆脱不了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
话说回来,眼睛只盯着利益,不正是当前众多企业的“通病”么?从“苏丹红”、“毒奶粉”到“金浩致癌”,再到“美的”紫砂煲、“维c银翘片”、“曲美”等事件,神马产品安全,神马社会责任,对它们来说都是浮云……
可怜,咱老百姓!
[作者:古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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