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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仍低于国际市场并不能证明涨价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7日 14:31  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张贵峰

  国家发改委25日发出通知,决定从10月26日零时起将汽油价格每吨提高230元,柴油价格每吨提高220元。也即,汽油每升涨0.17元,柴油每升涨0.19元。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后,成品油价格对应的原油价格仍然低于目前国际市场的原油价格水平”,“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价格总水平的实际影响很小”。

  在“9月份CPI同比增幅为3.6%,创出23个月以来的新高”,全国物价尤其食品价格涨声一片的大背景下,成品油价格的这一最新提价做法,显然具有一种“雪上加霜”式的消极叠加效应——— 既将直接催生物价的进一步上涨,也会极大地加剧人们对今后物价走势的悲观预期。

  然而,发改委却在告之“安抚”我们,“对价格总水平的实际影响很小”,“仍低于目前国际市场的原油价格水平”。言下之意显然是,本次提价其实很合理、也很仁慈,大家根本不应该心存不满和担忧。

  这无疑让人极为郁闷。“仍低于国际市场”,就一定能证明油价上价合理么?首先,目前我们加工成品油的原油,并不都来自国际,还有差不多一半是国产的原油。既然如此,为什么非得都按国际原油价格计算成品油成本呢?更重要的是,即使是来自国际的原油,依据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从原油到成品油,原油价格也并非成品油价的唯一决定因素,还要“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可问题是,发改委在决定涨价时,并没有告诉我们,石油企业的“平均加工成本、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究竟是多少,更没有告诉我们,这些成本、费用、利润,到底是如何“合理”、“适当”的。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净利润分别为653亿和355亿元,总计超过1千亿。其中,中石油净利润同比增长甚至高达29.4%。石油巨头们如此巨额利润的水平,难道还不够“适当”?而如果“适当”,为什么还得必须跟着国际原油涨价?更何况,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企业,性质原本又与“国际”不同———“它是人民的,所获得的盈利都是为人民谋利益”(原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语),在国际原油涨价的同时,“人民的”国企央企不正应该承担更多社会公共责任,稳定油价“为人民谋利益”吗?

  涨价时大谈“与国际接轨”、“国际价格水平”,不肯降价又祭出“中国国情”,这实际上早已成为价格主管部门解释物价变动时的一个套路。此刻的成品油涨价如此,此前不久的“阶梯电价方案”,同样也是如此。其实,真正的事实正好与此相反——— 真要谈“与国际接轨”,我们的许多重要商品需要的其实是降价而非涨价。如电价,数据显示,相对居民收入,我国电价10倍于美国,4倍于一般发达国家水平;而最该谈“国情”的,恰恰正是涨价之时,比如,我们“收入水平总体偏低”、“恩格尔系数依然很高”的国情,是否能够允许和支撑得了物价的不断快速上涨、匆忙地“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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