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业统计轻视私营企业 私企就业统计马虎不得
刘植荣
美国每月发布全国就业统计报告,由官方的劳工部劳工统计局(BLS)和民间的自动数据处理公司(ADP)分别发布。自动数据处理公司对全国约50万家私营非农企业通过电子考勤机联网自动提取数据进行统计,报告发布快,几乎排除了人为统计错误的发生可能,因此,该报告数据得到广泛引用。
其实,就业统计涵盖私营企业并不是美国的专利。作者研究发现,除战乱国家外,正常国家都把所有从业人员纳入工资统计范围。原因很简单:任何劳动者都是国家财富的创造者,不把他们统计进去就是对他们的漠视。
统计私营企业就业人员的各项指标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掌握真实的全社会就业情况,为政府制定就业和社保政策提供依据。
二是检验政府就业政策是否有效,指导政府进一步推出促进就业的政策。
三是通过各行业就业人数的变化,把握经济发展脉搏,引导政府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投资者的投资活动。
四是揭示各行业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政府可据此有意识地进行收入分配调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中国的就业统计一向忽视或轻视私营企业。《统计年鉴》规定:“《劳动统计报表制度》的调查范围为法人单位。”照这样统计,中国的劳动就业统计范围只占就业人口的 15%,而且不是随机抽样,专门统计“吃皇粮”的高工资单位,这样“以偏盖全”的统计必然使私营企业职工的工资“被增长”,给政策制定者以“中国收入分配差距并不大” 的错觉。这是中国收入分配严重不公、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根本原因。
就业统计是国家统计部门的一项主要统计工作,是制定经济政策、工资标准、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政策的主要依据。这项统计不正确,势必导致有关部门制定出错误的政策,其结果是破坏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
为此,中国有必要借鉴美国等世界多数国家的做法,把私营企业纳入就业统计范围,对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分别统计,把中国各行业劳动者就业人数、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等真实数据统计出来,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正确、全面的数据支持。
综上所述,统计私营企业就业数据是国际惯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和谐的需要,应尽快把私营企业列入《劳动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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