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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欲征环境税少谈GDP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1日 07:30  金羊网-新快报

  ■张轶水

  历时两年多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结束,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农业部联合发布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关于环境税的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保部一直在进行研究,现在已经有了一些基本的考虑。

  治理环境污染,动用税收这个经济杠杆只是“路径之一”,征收环境税最终能不能治得了环境污染,那还是个问号。许多社会问题,往往不是靠征税就能解决了的。在我看来,欲征环境税,少谈GDP。

  当下,一些地方政府患上了“GDP崇拜症”,不仅仅每年一度的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大谈GDP,往往在展示地方经济成就,特别是在大谈“千亿俱乐部”时,总是离不开“GDP”。甚至于,有的地方在提拔重用干部时也往往“以GDP论英雄”。

  正是在“GDP崇拜”这样一个背景之下,一些地方招商引资引来“污染大户”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地方政府却“睁只一眼,闭一只眼”。虽然说,国家有《环境法》,有《刑法》,但现行的法律对污染环境者过于“宽宏大量”;虽然说,各级政府有环保部门,但一些环保局长往往是“顶得住的立不久,立得久的顶不住”,因为你环保局长的乌纱帽是掌握在患有“GDP崇拜症”领导者手中。

  退一步说,即使有朝一日,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污染环境必交税”,那么,只要“GDP崇拜症”仍病得不轻,就很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地方首长给税务局长打招呼“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为了GDP,环境税还是少征或最好不征”;一种是,企业排污获“大益”而交纳的环境税付出的只是“小头”,结果是,“我污染,你征税,咱俩谁也不欠谁”,环境税征收了,环境照样“很污染”。

  并不是说,从事环境保护不可征收环境税,而是各级政府首先得摆正发展GDP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发展经济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宁可少上一些项目,也决不可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唯其如此,迈上“绿色经济”大道,再谈“环境税”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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