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这下大概坐不住了。曾创造50.5亿元天价的2009年北京“地王”1日被宣布收回,开发商大龙地产已交纳的2亿元保证金也被没收。两天后,上海市徐汇区规土局表示,已向区域内18块闲置地块开发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其登记说明未开工理由,无端闲置的将被收回。
回顾这一轮打击囤地行动初期,开发商的反应尚十分“淡定”。国土资源部去年年底表示将严格打击囤地行为,并安排各地进行清查,随后上海等地陆续出台闲置土地登记公告。大部分地产商并没有当一回事儿。地产界知名“大嘴”任志强在博客中称,地产商手中的闲置土地绝对没有政府说的那么多。潘石屹则表示,“不能按时动工,很多时候是因为审批部门和开发商之间有太多的互相推诿空间。 ”言下之意,“板子”不能只打在房地产商头上。国土资源部也承认,在所有闲置的土地中,有54%是因为城市规划的调整所致,开发商本身原因导致的延迟开发则占46%。
不过,即使“囤地”有一半账要算到政府头上,那么“捂盘”就完全是房产商的责任了。新华网2日披露,上海一个叫“中星美华村”的楼盘项目自2006年9月结构封顶,2007年3月竣工,至今未对外销售。据称,“捂”了3年,其身价比2006年均价2万元已翻番有余。像这样的例子,可谓屡见报端。
囤地也好、捂盘也罢,其目的无非囤积居奇,牟取高额利润。自2007年以来,上海中心城区土地供应接近零水平,造成以后数年“无地可供”的市场假象,但在上海有关部门今年1月公布的闲置地块名单中,却赫然包括卢湾、曹杨、南码头等多处中心城区地块。有报道称,上海目前囤积在开发商手中的闲置土地,如能建成楼房上市供应,足足可以应付上海楼市1年半的需求。可见有效清理闲置土地、打击捂盘惜售,对于遏制楼价疯涨将起到无法低估的作用。
早在1999年4月,国土资源部就出台了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明确规定,闲置土地满1年的,可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以上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可十年多来,真正对囤地者进行“割肉”重罚的却屈指可数。同样针对捂盘惜售,上海等地也多次三令五申禁止,但却罕见有真正动作。究其原因,一是潜藏的利益关系;二则无非是地方财政为能从开发商的高额利润中多分“一杯羹”。
在眼下这一轮调控中,各级地方政府到底能不能贯彻执行中央政策,还须付诸更多行动。首先,收回地块不能仅限于没收保证金,例如大龙地产就应该承担下次拍卖土地收入与50.5亿元中标价之间的差价。其次,登记和处理要公布于众,在下月的登记时限过后,规土局应公开登记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打击囤地捂盘,事关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大局,吁请有关部门务必“动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