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铭生
据1月12日新华社报道,去年底,重庆奉节县3栋居民楼出现许多裂缝,被称为“楼裂裂”事件。该事故3名直接责任人胡厚元、王传宝、胡剑,1月8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捕。奉节永安镇原镇长刘祥兴、奉节县原建委城监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周超因涉嫌受贿和玩忽职守,此前已被批捕。
近年来,工程领域发生的蹊跷事不断,像“楼歪歪”、“楼脆脆”、“楼薄薄”,以及“桥断断”、“桥裂裂”、“桥糊糊”等。公众纷纷质疑这些粗制滥造工程背后是否隐藏贪腐或者玩忽职守。
遗憾的是,我们在查处一些“豆腐渣”工程时,往往陷入一种令人费解的窠臼,比如,参与调查的部门往往是行业主管部门或系统内鉴定机构,而反腐执法机关往往缺席;调查的对象往往“对事不对人”,只评估工程自身的质量优劣和是否具有安全性,而不问是否有人祸成分。
如此调查,查来查去,不是不了了之,就是嫁祸天灾,至多轻描淡写,给予个别人一个行政处分。上海“楼倒倒”至今无人担责,成都“楼歪歪”经鉴定后认定祸首是“一场雨”,南京“桥糊糊”返工了事,等等,似乎这些事故总与施工技术及官方监管无关。
“豆腐渣”工程就是一封腐败举报信。不可否认,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确实可能造成一些事故,但天灾之下为何倒掉的往往是个别建筑?同在蓝天下,难道其它建筑就不曾遭灾吗?天灾固然可能加速一些事故的发生,但外因从来都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
工程质量差的内因是什么?要么是有关部门缺乏监管,要么是技术不过硬,要么是施工者偷工减料,诸如此类。既然有人祸,就该有人被问责。遗憾的是,一些“豆腐渣”工程败露后,那些“潜伏”的贪腐者、渎职者往往并没有被揪出。
粗制滥造的工程无异于图财害命。但愿“楼裂裂”责任人被捕能够成为一个样本,让检察机关致力于查清相关事故是否存在职务犯罪,及时逮住、处罚那些腐败、渎职的漏网之鱼,将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降到最低,保护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