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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涨价或不止是传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 18:46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 苏润菁 实习生 曾波报道

  白酒涨价传闻又起。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的规定,白酒企业传统的避税方法面临失效。有业内人士担心会催生新的避税方法。此外,企业会否提高白酒售价以转嫁成本也成为话题。记者昨日走访市场发现,深圳白酒市场暂时平静。

  传统避税方法面临失效

  长期以来,我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目主要是消费税,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1元/公斤的从量税。由于酒类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从价征收,大型白酒企业为了避税,一般都会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先将生产出的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加高价码出售给经销商,这样就存在较低的“公司出厂价”和较高的“销售公司出厂价”。由于“销售公司出厂价”和经销商的售价之间差价并不大,这样从价税就很低。这在以前是合法的避税手段。

  《办法》指出,在保持20%从价税不变的前提下,将大型酒企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为各自销售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60%至70%范围内,并将于8月1日起实施。按照这一规定,大型白酒生产企业的传统避税方法将不再有效。因此,新规实施必然使白酒企业利润降低。以飞天茅台为例,目前“公司出厂价”约为220元/瓶,“销售公司出厂价”为439元/瓶。以前的计税标准是按照“公司出厂价”征收,每瓶只须上缴消费税:220元×20%(从价税率)=44元。按照新标准以“销售公司出厂价”和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计算,每瓶上缴消费税为:439元×60%×20%≈52.7元。

  会催生新的避税方法?

  “现有的白酒税率已经非常高,如果只是单纯地提高税率,只会造成酒企用新的方法避税”,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副会长李唐表示,酒企需要交纳的税费,远没有流通领域产生的费用多。白酒进入大型商场、超市每年需要交纳的费用多达10多项,商超环节费用监管不严格,给酒企造成了沉重负担。白酒销售渠道如果能省去更多中间环节,能更接近终端市场,就能把白酒价格切实降下来。

  市场暂时“保持原价”

  记者昨日走访市场发现,多数商家表示并未接到白酒涨价通知,供货正常。

  在景田北路一家商场的烟酒柜台,记者看到这里摆卖的贵州茅台依然走俏。53°精装茅台售价688元,43°茅台售价458元,38°茅台酒售价388元。岁宝百货景田店售卖的白酒也维持原价。售货员表示,涨价消息已经传了1个多月,但并没有接到正式通知,所以现在还是按原价在卖。“但中秋临近,节前涨价的可能性比较大。”在山姆会员店,43°茅台酒则显示缺货,售货员表示“要8月1日以后才到货”。

  对于白酒是否会涨价,消费者显得不乐观。家住梅林一村的陈先生说:“高档酒品一定会提价,把消费税转嫁给消费者。”但同时他也认为,此举不会对市民生活造成太大影响。市民隋先生也表示酒品涨价对他的影响要视涨价幅度而定,“如果每瓶涨10元左右,还可以接受”。

  深圳一家皖酒的经销商李先生表示,现在还没有接到厂家提价的正式通知,零售价是否上涨要视厂家有无动作,“现在中秋未至,还处于淡季。如果贸然加价,我们担心会流失一部分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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