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小产权房需分而治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1日 06:53  中国青年报

  张永琪

  深圳市近日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其中规定,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外,符合确认条件的可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产证。这标志着深圳小产权房可在全国拿到首个“准生证”。(5月31日《重庆晚报》)

  深圳拟首推小产权房“准生证”,使之取得合法地位,这体现决策者的胆魄和智慧。此前,各地对于“小产权房”是否合法,准不准予出售,一直争论不休,但在这种相持状态中,小产权房快速发展起来。现在深圳市不回避矛盾,愿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具有积极的探索意义。

  小产权房已是一种客观存在,回避不是长久之计。给小产权房“准生证”,能够增加土地供应渠道,降低房地产成本,使得更多的城乡居民买得起房。小产权房的开发,加速了农村土地的商品化,居住集中化,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如果使其合法化,可以使农民充分享受到土地商品化带来的收益,有利于打破城乡界限,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形成城乡经济一体化。

  当然,小产权房无序发展,其弊端也显而易见。特别是其低廉的价格和巨大的市场吸引力,已对城市商品房市场形成巨大冲击。

  治理无序发展的小产权房,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分化瓦解,分而治之。深圳将违法建筑未申报的排除在外,缩小了范围,只准符合确认条件的办理初始登记,进而依法核发房产证,这样重心突出。因为符合确认条件的,此前可能已经得到有关方面的默许或批准。深圳小产权房已有35万栋以上,总建筑面积高达约1.2亿平方米,占到全市住房总量的49%。只有承认“合法”的,拆除非法的,遏制在建的,小产权房才能逐步走向规范。

  不过,在即将给“合法”的小产权房登记发证前夕,一些村镇加班抢建统建楼,这种倾向值得高度关注。怎样治理现有的小产权房,怎样让未建小产权房的民众满意,都需要高度灵活的政治智慧和经济手段。

> 相关专题: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