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木华
“北京社科院的研究能力、方法与水平让人怀疑”,“有损于‘专家’的称号”……针对日前北京社科院发布的《北京蓝皮书》中有关房价的报告,任志强日前在博客上发布《批判〈北京蓝皮书〉》。而北京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北京蓝皮书》主编之一戴建中对任志强的指责一一回应。
客观说,任志强对房地产理论和相关数据的掌握程度,确实强过许多专家。他鄙视一些专家的研究能力,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认为这些专家不懂得国际通用算法。比如,他在《批判〈北京蓝皮书〉》一文中指出:“用一手房市场的房价平均值来做对比。难道我们社科院的研究人员至今都不知道国际惯例上用的是所有可交易的住房的价格中位数作为计算依据吗”,同样的情况,也在他和易宪容的“对决”中发生过。
“中位数”与“平均值”之间的区别,是任志强傲视众专家的一个得力武器。任志强为何那么在乎中位数?国际惯例的确是用“中位数”,但这并不意味着任志强是以国际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而是因为在中国特色的房地产市场中,有时用“中位数”更能掩盖某些现实。
在笔者看来,中国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市场,用“中位数”的算法,未必能完全反映真相。其实,所谓中位数并不需要什么高深的数学知识,我们中学的时候就学过数列,比如,一组数列“1,4,6,9,1000”,平均数是204,而中位数是6,中位数明显低于平均数,这个中位数的低结果,正是任志强所喜欢的。
当然,以上数列是一个极端情况,现实房地产价格中,是难以出现这种数列的,但道理却是相同的。用中位数计算可避免极端数据,代表着数据总体的中等情况,而平均数易受极端数据的影响。按理说,房地产市场按中位数计算的确更合理,也更能反映适合大众化消费的房地产价格情况。但现在用“中位数”得出的结果和消费者的感受明显偏离,只能说明一个情况,“适合”大众化消费的房地产价格也是极端数据。换言之,“中位数”算法并没有能够“避免”极端数据,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怪现象。
如今,社科院算出的北京市房价收入比是23∶1,而任志强算出的全国房价收入比值为3.26至3.41倍,虽然一个算的是北京,一个算的是全国,但两种算法的悬殊是确定无疑的。任志强的算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但这个结果恐怕也让他自己感到心虚,私下也会认为“数据失灵”。其实,他早在2005年就指出“房价收入比说明不了问题”,之所以说明不了问题,他当时的解释是“全世界96个国家的数据表明,最大的是30∶1,最小的值是1∶0.8”,而“合理房价并不是收入的4到6倍”。如今,再否定“合理房价为收入的4到6倍”明显不合时宜,也就只好死死抓住“中位数”来证明房价不高了。对自己不利的时候,以“说明不了问题”解释,对于自己有利的,就拉国际惯例大旗作虎皮,如此这般总是“站着真理一边”。
笔者倒是不反感任志强先生,他用国际惯例算法得出的数据,和社科院的数据,固然是在“打架”,但这种数据矛盾或许更能让我们看清楚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怪异”。从某种角度看,任志强所算出的数据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能让人认识到其中的荒唐性。如果在此基础上,促使专家和任志强先生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做一番冷思考,提出新的能反映中国房地产现状的算法,或许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理性发展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