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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认同当务之急是建立完善的举报人保护制度;专家呼吁尽快制定举报法
姚晓晨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今天报道:“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其中9人都遭到打击报复。现在的越级上访现象,也说明举报受理机制方面存在问题。很多举报得不到有效回应,甚至经过层层转批后回到被举报单位,出现被举报人拿着举报信找举报人谈话的尴尬局面。”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说。
调查显示,逾三成人怕举报后遭报复
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近日通过腾讯网,以“你认为自己有举报腐败的义务吗”为题,对3259人实施的在线调查显示:公众给出的阻碍举报的因素排序依次为:担心举报“石沉大海”,得不到反馈(36.4%);担心举报后遭到打击报复(34.9%);担心没有“铁证”,举报没有结果(15.5%);不知道有效的举报渠道(7.1%)。
调查显示,公众对有效举报方式的排序依次为:网络曝光(35.8%)、传统媒体曝光(31.3%)、向纪委举报(17.2%)、向检察院举报(11.4%)、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3.3%)、向公安部门举报(0.5%)。
制定《举报法》,有效保护举报人
何增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制定《举报法》或者《举报人权益保护法》,有效保护举报人。其次,在举报受理机制上,应将信访机构和监察机构合并,将受理民众信访投诉与对不良行政行为的调查处理结合起来。目前的信访部门仅仅起到信访材料报送和转送这种中转站作用,应使两者发生更大的合力作用,做到凡举必查,针对不同的举报方式,给予不同的反馈。对于典型案件和网络公开举报案件,应通过网络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从而更大程度地调动公众举报积极性。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反腐,还应在干部任用方面体现引导性。”何增科说,中纪委党风室每年搞一个测评,对干部廉洁度进行民意调查,能不能把结果公开,将廉洁调查结果和干部任用结合起来,并接受公众监督?
取消实名举报,是最大的善意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在今年两会上的提案是“建议取消网络举报实名制限制”。他认为,目前公众举报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顾虑,多数是担心举报没有机构受理,起不到什么作用,还有一点就是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单单这两点就阻碍了很多人举报的步伐,这不代表公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热情或者责任感不高,我们要反思的是公众诉求的反馈、举报人的保护制度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施杰表示,全民反腐举报氛围的形成绕不开网络举报这一途径。取消网络举报实名限制,会使得网络举报受理不受限,也能实现对举报人最大的善意保护。
■链接
全国政协委员施杰:
鼓励网络举报
取消实名限制
施杰,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高级律师。施杰委员今年带到两会的一份提案建议:鼓励网络举报,政府应出台相关规章,建立长效机制,应取消网络举报实名限制。
施杰认为网络上目前出现的匿名反腐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政府应该建立积极有效的网上举报、受理机制,从而让各阶层、各行业、各群体网民的诉求或者举报传达到职能部门的视野中。由于网络信息量非常大,所以就更加需要建立一个专门部门,来进行搜集、甄别、分类,并及时受理。让网民举报腐败得到良好反馈,从而更加有力地打击各种腐败行为。
“是否有必要一直实行实名制,把门槛卡得这么严?就需要我们进行讨论。我认为是否应该建立一个网络入门实名制,而不是举报实名制。”此外,施杰强调:“在政府需要改进网络举报腐败受理手段的同时,网友们也应该理性运用自己手中的网络发布权。这一点尤为重要。” (姚晓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