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的一份房地产业长期发展规划,近日决定上报国务院审批,拟搭上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末班车(据2月10日《证券日报》报道)。
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有数据显示,房地产业及上下游关联的行业所拉动的经济GDP,占整体GDP的比重超过20%,这样一个产业,若积贫已久定然需要纳入振兴计划,但无论是从利润率还是销售额来看,房地产业远未到需要救济的地步;从实体上看,即使一年多的楼市低迷,目前也尚未出现一家明确破产的房地产公司。
地产业目前的核心问题依然在于高企的房价,远远大于有效的购买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北京四环内2008年的住宅均价还在14000余元/平方米的高位徘徊,其他如上海、广州、深圳也类似,城市成熟片区的住宅价格并未下跌太多。
反观房地产业“振兴规划”的建议稿,金融创新、信贷、税收支持等建议并无新意,只是在重复之前各个地方政府的“救市”举措。虽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表明这份规划意不在“托市”,而在地产业的长期发展,但草案中缺失了独立研究方和需求者的声音,更缺失来自行业自身的反省式举措,却是事实。
房地产业要出台产业政策,要谈振兴,应该是从产业内部存在的问题出发,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上下工夫,如转变过去粗放、寻求暴利的赢利模式、向管理要效益,而不是一味地向外界寻求支持。这正如万科董事长王石等业内大腕所倡导的,房地产市场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形成有效的、公平的市场秩序,而不是政府各种各样的救市。
而作为产业政策的制定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不仅仅是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更是国家住房政策的倡导者。将商品房市场与保障性住房明确分开,在提供相应的公共住宅产品、解决民生问题的基础上,兼顾商品房以及商业物业市场,并积极促进《住宅法》、物业税等长期性法律和产业政策出台,这才是当初建设部改组的初衷。
□张晓玲(北京 记者)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