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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眼下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面前,一些国际大型金融机构纷纷濒临破产边缘甚至倒闭,很多国家加大了对银行存款的担保力度。
在此背景下,有关中国该建立怎样的存款保险制度,何时推出?成为各方议论的焦点。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在第十四届两岸金融学术研讨会上透露,就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方案,相关部门已基本达成一致,目前这一方案已正式上报国务院,2009年有望推出。然而,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当前可能并不是推出该制度的好时机。
费率制定是个难题有关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讨论在我国已有10余年的时间。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但直至1997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课题组,才开始进入研究层面。而近年来,社会上呼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声音从未间断。央行在2006年底发布的《金融稳定报告》已明确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正在积极酝酿之中。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一些银行家指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必须对存款保险费率进行精确的安排。目前,市场上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费率应该是大小机构不一样。越好的越大的银行,费率应该越低,越小越新越差的银行费率应越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实行风险挂钩的差别保险费率,促进金融机构之间公平竞争。
对此,有关人士表示,差别费率应根据投保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及资本充足率实行简单分类,但最终将根据单个银行的风险评级来实行差别费率,而目前国内还不具备条件根据单个银行的风险评级实行差别费率。
可能已过最好时机虽然市场对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呼声不断,但依然有专家认为,现在并不是该制度出台的好时机。中国发展改革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日前撰文指出,如果处理不好,现在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反而会造成一次金融地震,引发一次危机。
汤敏认为,我国绝大部分的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国家对公众存款事实上的全额保险,老百姓对存在银行中的钱是放心的,而如果现在推行存款保险制度,对公众存在银行中的钱只提供一定数额的保险,实际上是从对存款的全额保险转为部分保险,这根本达不到稳定人心、稳定市场的作用。相反,很可能会动摇公众对一些中小银行的信心。在国家正需要这些中小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时,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很可能使这些银行出现头寸紧张,甚至出现危机。
而一直在呼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近日也表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最佳时机可能已错过。
“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说,马上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并不现实,但从国际情况来看,建立该制度是绝对有必要的。因此,监管层应就费率、限额保险上限等,进行反复研究和磋商,适时推出这一制度。”一位银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