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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政府出台了稳定房地产市场新政,其中提到:“将采取建设与收购并举的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收购一部分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限价房,增加政策性住房房源”。应该说,这是北京地产新政的一大亮点。客观分析,在当前的房地产形势下,收购一部分符合条件,特别是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商品房,不仅是政府推动民生工程的一大捷径,同时对稳定商品房市场,特别是稳定房地产大局均意义重大,是双赢之举。
目前我们应正视的基本事实是,一方面是大量商品房的空置和积压,来自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截至10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达到1.33亿平方米,如以一、二线城市社会保障房的最高价格每平方米6000元计算,这些空置商品房的资产高达7980亿元;而另一方面的事实是,国家要投资9000亿元进行社会保障房建设。因此,政府按一定条件和一定比例收购一部分商品房惠及民生,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商品房的销售压力,避免了大量重复建设,有效盘活了市场资源,又开拓出了一条惠及民生的捷径,对楼市和谐发展和有效利用财政资金均益处多多。
一般住宅项目的开发周期至少需要2~3年时间,而这对一些急需改善住房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会加大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房屋租赁成本和生活负担,而有效盘活目前的商品房市场,对目前基本具备居住条件并符合保障房价位上限条件的普通商品房进行一定比例的收购,即可尽快地惠及民生,解普通家庭的燃眉之急,又可改善商品房市场的低迷氛围,于民、于企、于国具有一举三得之利。
房地产大局是由商品房和社会保障房的二元供给结构来共同构成,保持商品房与社会保障房的和谐发展与共同繁荣,应该是政府制定房地产新政的基本原则。因此,在一定条件下收购商品房对稳定楼市大局甚至是国家经济大局均意义重大,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因此,北京市政府有条件地收购商品房新政值得各地方政府大力推广。(苏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