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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大部制改革名至实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7:39 红网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有关方案,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个大部,尤为引人注目。以“大部门体制”为突破口的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此拉开帷幕。(3月12日《中国青年报》)

  众所周知,被简称为“大部制”的改革方案,自去年十月起就备受关注。其时,党的十七大将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作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专家们普遍认为,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俗称“大部制”)统一进行管理,变“九龙治水”为“一龙管水”,或者接近于“一龙治水”,可以大大减少政府部门之间职能的交叉重叠,可以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之目的。

  而今,颇受外界关注的大部制改革方案已经“全面曝光”,从原则设想到具体实现迈出了关键性一步,拉开了新时期以来的第6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帷幕。此次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大的“分权改革”,有论者甚至称之为中国政改的试金石。整个方案,既充分利用当前各方面的有利条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一些重要领域迈出了较大步伐;又充分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诸多困难和潜在风险,循序渐进,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

  “大部制”如期而至,不仅仅意味着权力格局的调整、权力的变大,也意味着责任更重了。民众普遍期待,中央部委在进行整合后,能成为一个有效有限可问责的服务型政府。“无论大部还是小部,只要能多快好省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就是好部”——《南方周末》的这句评论可说是道出了众多老百姓的心声。在我看来,即将走上前台的“大部制”应该是“大作为、小权力”,即在强化责任、强化服务上要“大”,尽快完成由管制型政府向管理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凡是关系老百姓利益的事都要有所作为;在权力和利益上要“小”,凡是不利于老百姓利益的事要少之又少。

  在此前的相关报道中,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三权分离”是大部制改革的最大亮点。众所周知,在现行的体制构架内,决策和监督往往是由同一个角色来承担的,而执行者往往要考虑决策者的“脸色”,导致“县官不如现管”成了“潜规则”。通过改革发力和“三权分立”的制度安排,让执法者只对法律和决策负责,而不是对领导负责,既可以实现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有利于发扬民主和避免腐败;又可以简化并明晰政府部门的事权,藉此限定行政权力的边界,凸显其应尽之责,减少政府过多干预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实现“多赢”。

  这些迹象表明,建立责权一致的大部门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有分析人士指出,只有把改革的力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尽可能减轻社会震动的强度,从最容易的领域开始,从最紧迫的领域开始,整体设计,循序渐进,才能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也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在我看来,要让“大部制”改革叫好更叫座,还必须正视改革中出现的诸多困难和阻力,做好跟进文章。比如权力如何整合,人员如何分流,机制如何磨合,“授权”与“问责”如何衔接,中央和地方的改革如何配套,执法主体变更后相关法律的调整等等,既需要小心求证、循序渐进的理性,也需要大胆探索、深度推动的勇气。特别是要在定职能、定编制、定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把现在的机构改革的成果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如此,“大部制”改革才会名至实归,叫好更叫座!

  [稿源:红网]

  [作者: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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