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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博弈要多大代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5日 16:36 重庆时报

  作者:单士兵 重庆时报特约评论员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样的境界,包容着环境美与人心安。然而,青岛的一块本可以“面朝大海”的宝地黄岛,却因为“丽东化工”这个字,就让这里的人们陷于恐慌,以至于远远避之。

  相信这样的情形,会让人们联想起厦门PX事件。事实上,丽东化工的特质,从某种意义上也类同于厦门PX,同是“芳烃项目”。而投资4.44亿美元的丽东化工,招致数千人签名抵制。又一场民意与权力的博弈,业已上演。

  在丽东化工事件上,尽管中国环境科学院做出该区域内“发展定位、布局存在矛盾冲突”的结论,环保总局曾拒绝丽东化工环保验收申请,但是,这个项目还是昂首上马,依托的是一场迟到的,而且是民意代表明显缺失的听证。尴尬的环评与失信的听证,让这样的公共决策失去起码的公信力,让公众内心滋生出强大的“权利焦虑”,从而形成这场民意与权力的博弈。

  权利得不到尊重,依托威权的粗暴行政,只能因为失却应有的行政伦理,而招致一片民意讨伐。而这一次,集聚民意的洪流能否冲决权力失范的堤坝呢?遗憾的是,我们现在看到那些青岛人一脸沮丧,他们感叹青岛不是厦门,他们没有厦门PX事件中赵玉芬那样的公共知识分子,也没有看到为公众代言的政协委员。甚至,在网络上,连反对丽东化工的文章,也大部分被锁定,无法跟帖或者回复。

  当初置民意于不顾,依附威权行政使丽东化工项目匆匆上马,已经因为程序失当而陷于被动境地。现在,面对汹汹民意,当地政府部门或是一味强堵,或是瞒天过海,或是暗渡陈仓,根本不知道采纳民意,理性疏导,则可谓是一错再错。对于这样无视民意与权利的公共事件,要想得到理性处置,则必须回归到公众参与这个基本的起点上,让公民以多种渠道,来实现对权力的监督与制衡。

  这决定着,丽东化工事件的博弈,不应该被压缩成一场小规模、静悄悄的博弈,那样的话,在权力面前,民意无疑不可能获得平等的博弈地位。在这个讲求权利的年代,公共决策如果背离民意,不仅仅是失信于民,也势必失却公共效率。因此,现在我们寄望,丽东化工事件,能够通过民意与权力之间博弈的放大,使之纳入应有程序正义下,来形成对公共政策的制度化评估,最终求得这一事件的理性解决。

  众所周知,民意胜利付出的代价越小,其胜利的价值越大。问题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在丽东化工中,诸如签名抵制与网络舆论的吁求根本得不到回应,相关听证已经扭曲变异。这种局面,喻示着代表民意的力量处于极度劣势,必须得到应有的壮大,否则的话,权力失范行为就根本无法得到遏止,就可能造成更大的成本浪费与权利侵害。也就是说,如此诉求于博弈的放大与辐射,来寻求公共事件的和解,从某种程度上说,实属无奈之举。

  也正因如此,我们才期待,在丽东化工事件中,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其他的利益主体,都能够理性认知民意与权力博弈背后的代价。无数经验与教训都告诉我们,民意的代价,同样也是民生之成本,必须得到最多程度的珍惜与尊重。而那种不顾民意成本,极大地浪费社会财富,造成政府行政成本盲目增加,增强行政效率的滞重的行为,最终也必然逃脱不了制度正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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