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公众参与创新是公共行政的题中之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07:41 21世纪经济报道

  据报道,12月25日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中,提交会议审议的<西安市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规定,今后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改革创新,都要组织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研究和讨论。

  笔者认为,该草案让公众参与重大改革创新值得推崇。长期以来,改革创新等政府决策似乎仅是政府部门的事,公众往往很少参与决策,只有在决策被正式批准公示后,才了解大致情况。因此,西安“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规定涉及公众利益改革必须组织公众参与,从立法上保障公众更多地参与政府决策,对推动政府改革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公开化和民主化具有积极意义。

  严格意义上说,公众参与重大改革创新,是民主法制社会的需要。像西安市立法保障涉及公众利益改革必须组织公众参与,是公共行政程序公正、公开、参与原则的最充分、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政府决策充分体现尊重民意的灵魂所在。政府部门在制定大改革创新等公共政策时保障公众参与,不仅体现了程序公正,同时也可以达到一种“双赢”的结果。在公共行政中,政府所掌握的知识以及信息是有限的,因此它需要通过听取公众的意见,集思广益,从而弥补其在公共决策方面的知识局限,提高政策、规划和项目决策等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从某种意义上说,要求涉及公众利益改革必须组织公众参与,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是政府对纳税人负责的表现,体现了“责任政府”的题中之义。

  从另一个角度讲,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重要的标志之一就是各个成员能够通过通畅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但凡事关公共利益的决策,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制度保障让民众的意见及时得到表达,将执政方向建立在倾听群众意见的基础之上,并成为政府决策的参考依据,改革创新决策更应如此。

  (沈峰 新疆)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