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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要向管理要利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2日 18:18 华夏时报
文/朱光强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从大量外出的农民工、大批城市下岗工人到庞大的大学生就业人群,劳动力一直处于严重过剩的态势,人才的供大于求在无形中助长了不良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民营企业的违法用工行为,不签合同、超时加班、拖欠克扣工资的事件频频发生。 尽管在1995年1月1日,我国已颁发《劳动法》,但在社会经济发展到新的阶段时,市场经济的发展正在向深水区涉入,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更多、更复杂,在劳资关系上亦同样如此。《劳动法》显然已经存在许多不足,并没有发挥真正的法律效力。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净化用工环境、规范用工行为,完善法律显然已经迫在眉睫。对此,中国政府已经为劳动者正式交出了一个答卷,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将正式开始实施。 众所周知,发达的中国制造是以低价格成本为最大优势,而支撑成本低价格的则是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就是这样一种低级的竞争力竟然让国人自豪了很长一段时间。殊不知,在这背后潜藏着巨大的风险,中国企业如果不及时转变经营理念及利润增长方式,很快将被市场淘汰出局。 现代经济学告诉我们,企业发展,最终要向管理要利润、向市场要利润、向服务要利润,但它们的核心都是管理。新劳动法的实施无疑会带来运营成本的上升,但降低成本、发展企业显然不能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为前提。向管理要利润就是要学会成本管理、精细化管理,从运营模式、生产物流、原料采购、品类管理、产品质量、财务管理、服务管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实行资源节约、科学配套的管理方式,以此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与生产质量,靠速度取胜、凭质量占优,这才是一个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最佳体现。想通这一点,也就明白中国5000人做的事情,在美国仅仅需要50人就可完成的道理了。 人力也就是劳动者,它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资源,是可直接转换成生产力的资源,这在发达国家早已成为一种共识。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必须用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来规范用工环境,保护人才,而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是这样一部法律。 新法的实施,无疑将给一些竞争力不强的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这是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我们应感到欣喜才对。 《劳动合同法》让人们充满了期待,期待它是一个拯救劳动者的“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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