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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数据广州与发改委打架 谁在弄虚作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10:45 新快报
韩世同 上周六,《新快报》刊登一篇关于10月房价大涨9.5%的评论,认为该数据不能反映交易量的变化,而且存在统计缺陷难以真实反映房价涨幅,既容易误导消费者,也容易误导政府决策。 对此,我也深有同感。而且,从我近来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的观察比较,我发现其中存在严重的偏差和虚假,令我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表示极大的怀疑。 我们先来看看今年9月广州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成交数据与同期国家发改委公布数据的比较和分析:广州国土房管局11月8日公布2007年9月广州市十区新建商品住宅交易登记均价为9686元/平方米,比8月的8849元/平方米上涨837元/平方米、环比涨幅是9.5%;与上年同期相比涨幅为51.8%。 而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广州9月环比是0.9%,同比是7.9%;10月环比是0.8%,同比是7.8%。也就是说,广州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成交数据9月住房成交均价同比涨幅高达51.8%,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却只有7.9%,两者相差6.5倍;而环比广州公布的涨幅是9.5%,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是0.9%,两者相差10.5倍。 然而,广州国土房管部门还将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作为广州房价不高的依据,堂而皇之地加以引用和排位,并注明资料来源于国家发改委。殊不知,这样的做法恰恰是自相矛盾和弄巧成拙的。 因为,按理说房价指数应当反映一个城市在一定时期内的住宅价格平均涨跌情况,住宅均价则反映一个城市的整体价格水平和交易量、交易结构的变动趋势。而现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广州房价指数根本就不能反映市场价格变化的真实情况。 还因为,广州住宅交易登记的均价高达51.8%时,反映住宅价格平均涨跌幅度的房价指数是根本不可能维持在7.9%的水平,这显然是难以用数理统计常识和原理作出合理解释和说明的。试想,如果股指与股价相差了几倍甚至10倍,这样的股指还有参考价值和意义吗? 我相信,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房价指数也是由广州发改委或广州统计局提供的,只是经由国家发改委和统计局联合发布而已。但我却从未看到过广州相关部门公布有关房价指数是如何统计出来的,比如指标楼盘如何选取和权数如何确定等等,基本上是“黑箱”操作,甚至我到现在都不清楚房价指数到底是由广州发改委还是广州统计局负责统计和上报的。 然而,这样严重背离现实的数据,一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就被罩上了权威性的光环,带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误导性。建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查一查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交易登记均价与房价指数之间出现如此巨大的差距?究竟是哪个部门应该为此负责?究竟是属于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渎职行为,还是由于弄虚作假而构成的违法行为? (作者系广州市知名房产研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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