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请银行别将储户的钱当成自家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 15:32 半岛都市报

  近日,深圳多个银行ATM机出现取钱困难情况。多家商业银行证实,称他们接到通知,对现金取款设定额度,个人客户每人每天不得超3万元;部分银行ATM机晚9时至次日早7时停止提现。(11月13日《南方都市报》)

  银行可谓家大,架子也大。不仅常常让客户排队取钱,现在还多出了同一账户取款限额决定,仿佛我们将钱存到了银行,钱就是银行的了。

  银行有权作出取款限额的规定吗?《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写得很明白: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所以,取款、存款都是客户的自由;取多少存多少也是客户的自由;银行是无权对客户进行限制的。现在深圳各大银行擅自作出限制客户取款的规定,无疑是违法的。

  银行单方面作出取款限额规定,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不便。可是银行却轻飘飘地建议市民消费,可以考虑刷卡或者转账。银行向市民建议当然是可以的,但市民接不接受,那是他们的自由,而现在银行的做法已经不是建议那么简单了,而是一种强迫。消费者只能被迫接受,哪还有商量的余地?

  想起小时候向父亲讨要零花钱,父亲作了限定,一个星期不能超过三元钱。钱是父亲的,父亲有权限定,可银行凭什么啊!这种无视法律、无视消费者的行为是不是应该受到惩罚? 林卫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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