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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未富先老的中国养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02:40 金融时报

  记者 周剑初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关注养老问题,涉及到改善民生,是关系全社会共同利益的重大问题。

  我国是在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我国现在的老龄化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老年人口的基数非常大,现在达到了1.44亿。专家预测,到2014年时就会超过2亿,到2026年要达到3个亿,到2037年前后要超过4个亿,2051年达到峰值,届时老年人口将占我国总人口的30%以上。二是老年人口增加的速度非常快。三是人口高龄化的趋势非常明显。现在,我国老年人口80岁以上是1600万,到2010年会超过2000万,到2020年超过3000万,到2050年前后是超过1亿。四是未富先老。西方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的时候,国民生产总值一般都在5000美元至1万美元,现在平均也是人均2万美元。而我国在进入老龄化的时候人均GDP仅为1000美元左右,所以说我国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未富先老将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未雨绸缪,积极应对这个问题。

  要应对这个问题政府的努力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这一庞大社会问题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此,国家在规划、建设、用地、用水、用电还有税收、贷款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目的就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谈到养老归社会,这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国家民政部门提出的最新思路是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考虑到我国家庭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趋势,因而强调社会要为家庭提供支持,但是不能淡化家庭的基础作用。

  为什么要以居家为基础?大家知道家庭养老是我们国家的一个优良传统,家庭养老最具亲情。老年人都有自己的住房,就不用去福利机构购买床位,它有一系列的优势,同时家庭成员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是我国法律的规定。老年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作为赡养人要对老人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精神上的慰藉、生活上的照料,同时要照顾老年人的其他需求。所以我国强调继续以家庭为基础。

  以社区为依托,就是考虑到家庭功能养老的弱化,特别是空巢老人和单身老人要依靠社区为家庭提供扶助。社区靠近老年人的身边,社区就有一个地缘的优势。我国正在致力于在社区提供完善的养老服务,比如说上门服务、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精神慰藉、紧急救助等服务。

  以机构为补充,就是考虑到还有一些病患老人、高龄老人由于身体状况需要到机构中入住,由机构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而更多一部分健康老人,有支付能力,他愿意到机构养老。

  这部分需求中第一种就是随着人们生育观念的变化,有些人不要小孩,即使有小孩的其家庭结构也日趋小型化,叫“421”的家庭结构,就是四位老人一对夫妻加一个小孩这样一个倒金字塔,这种家庭未来的养老负担是非常大的。

  第二种是有子女,但是现在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职业的转换迁徙速度加快,很多子女出国

留学、经商,在国内也是跨地区工作,因而形成了大量的空巢家庭。空巢家庭虽然没人做过专门调查,但据保守估计可能达到40%左右。据对一些社区的抽样调查,有些地方空巢家庭达到70%以上。

  第三种情况就是生育观念变化后没有子女。对现在没有子女的我们叫孤寡老人,其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赡养人的我们叫做“三无老人”。

  值得关注的是,“以房养老”这一在西方已经有多年历史的养老模式如今在国内也开始出现。“以房养老”的一种方式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产交给由政府背景的公益机构或者银行,然后老年人的养老费用由公益机构或者银行来按月提供,老人去世后,剩余部分再交给他的继承人。第二种方式就是“以房换养”,即老年人把房子交给福利机构,然后住到福利机构享受服务,房子由福利机构出租,等老人百年之后,房产由福利机构处置。还有一种方式叫以房自助养老,就是把自己的房产提前卖给一个公益机构,公益机构一次性把钱给他,他再从公益机构把房子租回来,自己还住在家里,自己付租金这样进行养老。

  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有一个过程,养老的资金和服务保障方面的需求非常大,有些家庭可能承受上还有一定的困难,所以“以房养老”这种方式未来可能也是一种选择。如果推广这种模式,还需要一个探索实践的过程,同时需要一些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进行配套,这样才能够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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