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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对高校土地置换处理动真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00:11 21世纪经济报道

  据新华网,针对近来媒体关注的某些高校采取所谓“土地置换”方式“卖地还债”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10月30日强调,随着高校扩招和高校资源的整合,高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用地规模也不断扩大。部分高校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债务。为解决债务问题,一些高校打起“土地”的主意,打算通过转让原划拨土地,获得土地收益用于偿还债务。对此,国土资源部高度关注,一经发现,坚决制止。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学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人数上都呈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一项统计资料表明,近几年来,我国的高等学校的入学人数已达到了每年几百万的水平。为了适应这种扩招,很多大学便开始选择新的大学校园。与此同时,很多大学也同时陷入了债务危机。有资料表明,我国高校目前的欠债已达到了2000多亿。

  为了化解这种危机,许多大学便开始打土地的主意,而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更是这样积极支持高校的这种“置换土地还债”的做法。由于得到了地方和主管部门的允许,一些高校从此开始进行空前的“土地置换”,其中的收入用于还贷款,这种“自收自支”的行为,显然与国家的法律规定不相吻合。

  根据国家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及

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支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土地出让收入绝不允许单位擅自处置。高校里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作为高校是无权擅自处理这些国有资产的。土地置换一方面反映了一些高校管理存在混乱,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这方面相应的制度和措施需要完善。

  这次

国土资源部公开阐明态度,国土资源部强调,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经依法批准,土地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用所获收益抵偿债务。公众期待着国土资源部的这种“严禁”别成了“言禁”,禁令不发便罢,一旦发出就要做到令行禁止,只有真正动真格的,高校“土地置换”的风气才能刹住。

  (肖秀林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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