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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场:打造初次分配公平基础更为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 03:35 中华工商时报

  郭立场

  党内外专家认为,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他还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中共这一理念变革,有利于遏制近年收入分配状况恶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情况有着继续扩大的趋势。分配领域的公平与不公平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收入分配政策是改革开放后党代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此前,中国收入分配的主要原则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党代会报告将初次分配也要体现公平提上日程,意味着广大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将会提速,有利于遏制贫富差距加大的趋势。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对中国未来发展构成了潜在威胁。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对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百余地厅级官员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在回答“当前我国要特别注意解决好哪些问题”时,“居民收入差距”成首选;在回答“我国当前必须注意的主要风险”时,“贫富悬殊”居榜首。虽然各方专家测算的数据有差异,但中国的基尼系数(衡量收入差距的指标)已在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之上并无争议。中共对初次分配也要体现公平的强调,意味着老百姓不仅能从再分配中得到好处,在初次分配中也能保证自己的权利,不用光等着政府救济。

  不可否认,收入分配差距,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需要指出的是,适度的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促进竞争、提高效率,过大的差距,则会带来诸如贫困、社会冲突、低收入者得不到发展与改善自己处境的机会等一系列后果。更有甚者,还会引发社会动荡,妨碍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解决中国当前的收入分配问题,当然要启用一系列的再分配手段,但不宜对再分配机制期望过高。相对而言,打造初次分配的公平基础更为重要,解决初次分配层面的“分配不公”更加迫切。这不仅是由于导致中国当前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初次分配层面的“分配不公”。而且,更重要的考虑在于,我们所追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是竞争机会的公平,是效率基础上的公平,而绝不是竞争结果的平等。只有将“分配不公”的问题解决好了,将初次分配的秩序规范化了,再分配层面的各种调节手段才能乘势而上,“差距过大”的状况也才有可能切实得以缓解。

  美国著名发展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曾就收入分配差别同经济发展之间的动态关联,提出一个“倒U型”假说。该假说认为,各国在经济发展早期阶段,收入分配差别不大。随着经济发展进入中期阶段,收入分配差别开始拉开,收入不平等程度逐渐严重起来。到经济发展进入后期高水平阶段,收入差距又逐渐缩小,不平等程度得到改善。尽管经济学界对这一假说见仁见智,看法不一,但就许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证经验来看,在工业化初期阶段确实存在着促使收入差距拉大的因素。不少国家收入差距的变动正是遵循着“倒U型”轨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收入分配情况也是如此。在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开。这对调动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生产力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对社会公平公正的忽视同样不可小觑。值得强调的是,收入分配公平并不仅仅局限于分配结果的公平。调节个人收入,促进分配公平,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

  事实上,分配法则的公平比分

  配结果的公平显得更为重要。分配法则不公平,不可能真正实现分配结果公平,从而避免贫富两极分化,收入分配公平亦只能成为空谈。中共十七大将政策重心放在消除初次分配层面的“分配不公”上,首次强调初次分配中体现公平遏制贫富差距,求得“差距过大”状况的缓解,无疑是关注民生的积极体现,有利于更多的群众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进而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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