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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格局与权利机会平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5日 02:28 第一财经日报

  秋风

  贫富差距确实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连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讨论审计工作面临的任务时都要谈到。他近日表示,社会不公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马太效应”,穷人愈穷,富人愈富,这与和谐社会不相容,“应引起大家的关注”。

  大家早就注意到了,而且,各种议论早就充斥媒体、会议、论坛。但是,在关于贫富差距的多数讨论中,存在一种相当明显的物质主义心态,即过于关注当下的财富分布格局,从而很自然地主张财富再分配的解决思路;过多地关注,比如说最富的10%人口与最穷的10%人口的财富相对比例,因而很自然地对现有财富分布格局提出一个零和博弈的解释:穷人之所失,变成了富人之所得。

  这两种倾向是危险的,并且,从根本上说,没有瞄准正确的问题。在亚当·斯密所设想的“自然的自由”社会中,由于人是平等的,而人的天赋、家庭环境、技能以及运气又必然是不同的,因而,不同人的收入必然会有差异,甚至相当大。但是,除了某些多愁善感的文人之外,大多数人不会把这当成一个严重的问题来看待,假如这个社会真的处于“自然的自由”状态。

  所谓“自然的自由”意味着,机会向所有人开放,每个人只要愿意,就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自己的处境。相对于欧洲,美国社会内部群体间的贫富差距要大很多。但当很多人因此抨击美国式自由市场时,却往往忽视了法治下的自由市场内在具有的改善穷人境遇的机制。

  来看一组统计数字:在美国,1975年被归入最穷的五分之一群体的人口,其中只有5.1%到了1991年仍属于最穷群体。与此同时,其中的30%流动到最富裕的五分之一人口中,60%则进入最富裕的五分之二人口中。平均而言,美国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只在那种水平上停留4.2个月。当然,不断有新的穷人补充进来,包括新移民、学生等。只有4%的美国人属于长期贫困,也即处于贫困状态以下达两年以上。

  因此,在讨论贫富差距问题时,横向的观察视角是必要的,即对某一个时间点上不同人群财富的相对占有状况进行分析;但纵向的观察也许更重要,即某一个人改善其境遇的可能性有多大,或者说2000年被划入最穷群体的人,到了2005年、2010年,处于某个收入水平。

  后一个观察视角也有助于提出更具有建设性的解决思路。一个好社会不可能是人人财富平均的社会。程度稍弱一些的财富再分配政策,如果没有法治、民主的架构约束,则很有可能扩大贫富分布不均,而不是缩小之。这样说来,一个好社会,其实也就是穷人改善自己境遇之机会不受到强力限制的社会。

  基于这种观念,则“穷人愈穷、富人愈富”现象,还需要深入和理性地分析。在特定时期,比如,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体制过渡的时期,或者在全球化初期,贫富差距完全有可能自然地扩大。真正重要的问题其实是:穷人的机会是不是受到了刻意的限制?

  从这个角度观察,我们更应该关注垄断与特权导致的机会分布不均等,因为这会妨碍穷人改善自己处境的努力。比如,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小摊贩对自己经营工具的权利、农民工在城市享受平等公民权的权利、工人与企业主平等讨价还价的权利等,这些得不到尊重,穷人愈穷、富人愈富的财富分配格局就很难改变。因此,强调穷人富人的差距,眼睛只盯着现有的财富分配格局、单靠收入分配政策本身,还不足以完全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作者为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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