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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美国的环保与反环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2:03 第一财经日报

  朱伟一

  “官官相护”并不是一条没有例外的定律。美国的政府与政府之间有时就会打起来,而且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马萨诸塞州(下称“麻省”)诉环境保护署案便是一例。该案原告包括麻省等州,被告是美国联邦政府的环境保护署(下称“环保署”)。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法律上各州都是所谓的主权实体,政府作为法律上的单独实体,可以作为法院的一方。所以各州之间,州与联邦政府之间,因为某些纠纷而成为诉讼的原被告。

  此案中,原告要求法院命令环保署恪尽职守,按照《清洁空气法》管理新汽车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美国最高法院判原告胜诉。消息传来,全世界的环保积极分子无不欢欣鼓舞。汽车制造商等反对派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的事业受到了重大挫折。此案的判决也给了布什总统一记响亮的耳光。布什一向反对和干扰环保运动,反对国际环保文书《京都议定书》,授意环保署拒不制定有关尾气的排放标准。

  这次诉讼旷日持久,长达八年之久,而且是一场乱仗。以麻省为首的十三个州、三家市政府以及若干非政府组织携手,结成了广泛的统一战线。另一方面,环保署也并非孤家寡人,十个州的政府跳出来,站在环保署一边,反对原告中的兄弟州。被告还包括

汽车行业的利益集团:汽车制造商联盟、汽车经销商协会、卡车制造商协会和
发动机
制造商协会。汽车制造业能量很大,至于他们如何通过院外游说和其他幕后活动搞定政客,在美国也是黑幕重重。

  人们通常认为,沿海的是先进的。麻省案原告中沿海的州还真不少,十二个州中有九个是沿海的。不过,无论沿海的先进与否,麻省案的原告加在一起,其面积和人口都在美国占到了压倒性多数。原告中的纽约州、麻省和加州加在一起,便有美国的半壁河山。而被告中的十个州中只有两个大州,密歇根州和得克萨斯州。

  不过,即便麻省案中的多数派是代表先进的,他们仍然需要反对派。“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如果没有错误路线的反衬,如何能够体现正确路线代表的英明之处?

  此案中,保守派大法官可能代表了错误路线,但在彼案中,他们有可能是正确路线的代表。比如,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征地判决中,许多人认为,保守派法官的立场是正确的,即:政府不应当以经济发展的名义为

开发商征地。征地案中自由派大法官占了上风,做出了相反的判决,但该判决在美国受到普遍反对,法学界的自由派教授也没有跳出来为该判决评功摆好。

  从功利的角度说,或许也是从更客观的角度说,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在各种重大问题上都有其自己的观点和利益,而这些观点和利益很难同属保守派法官的立场或同属自由派法官的立场。比如,携枪和堕胎在美国是激动人心的问题,但一个人可能既反对携枪(通常得到保守派法官的支持),同时又反对堕胎(通常得到自由派法官的支持)。

  当然,以保守派和自由派划线,对法官分类,这种做法本身就简单粗放。但为了分析问题,又不能不对人群分门别类。再说,我们自己也会有激烈的思想斗争,有时早上一个想法,晚上一个想法。思考就是因为事情的发展有若干可能,至少是有两个可能——否则就不用思考。(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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