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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牙防组问题需要司法介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09:56 华夏时报

  ⊙周义兴(上海 市民)

  最近,记者从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审计处得到证实,该处已将对牙防组的审计报告上交卫生部。《关于全国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首次确认,牙防组通过违规认证获取了利益,金额至少218.5万元。该报告还表明,牙防组和全国牙病防治基金会(简称牙防基金会)在财务上有密切关系,牙防组违规借用牙防基金会账户,进行了诸多违规操作。牙防组成员,特别是领导层大量从牙防组获得个人收益的情况,也在报告中得到披露。(5月22日《京华时报》)

  自牙防组问题被媒体披露与不断追索下,其负责人多次公开表示,其所收赞助费用于公益事业,专职工作人员没有从中得到私利的话语似乎还在眼前,而

审计报告的结果却将其虚假伪善的真面目展现在世人面前。而人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接下来该怎么办?笔者认为,应当将牙防组问题纳入司法审查程序,并以结果向全国人民做出一个令人明确而信服的交代。

  因为从权与法的关系讲,尽管牙防组这个组织与行为的违规违法性质已为社会所知晓,然而由于其是顶着公权的名号进行违规认证活动,且在多年的时间里蒙骗了全国众多的消费者,如此的直接后果不但玷污了公权本身所应具备的清廉信用性,给权力的公信度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并且因为其所做违规认证的误导,在事实上也对国内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就此而言,不论从公权角度,还是消费者利益,司法程序的介入并将其行为予以明确定性,都可以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制度性补救。

  还有,虽然

卫生部的审计报告明确了牙防组违规借用账户,以及大量获取个人收益的情况,但这种违规借用账户的行为,在性质上是一般的财务违规行为,还是已到了更为深层次违法程度?在牙防组总收入2769万元中,有1400万元用于工资福利,而这些所谓的工资福利到底是否具有合法性?或者说其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如果有,是属于什么样性质的法律问题?是不当得利,还是涉嫌触犯刑法相关条款的行为?应该说,这些都应该是通过司法程序审查解决的,同时也是要向社会公开的具有公共性质的问题。

  所以,如果把上述牙防组的审计报告看做是发现问题的话,那接下来所需要的就是对牙防组问题进行司法审查,就有必要对牙防组所存在的“问题”予以定性,并依法做出相关的法律责任承担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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