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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学费五年不涨 听上去很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02:51 第一财经日报

  熊丙奇

  今后五年,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近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校收费标准制定跟物价不再挂钩。

  这条消息,乍听上去,给人一种“振奋”感:学费不会再涨了!但是,联系这几年人们对大学高学费的抱怨,我们不能只停留于“期望”未来五年学费不再涨的“愿景”,对现实高学费也应保持关注。

  学费不再涨,可以说,这是老百姓对大学学费可以接受的“底线”,因为从2000年以来,大学的学费,已经让老百姓为接受高等教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换句话说,过去几年的学费标准,相对于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来说,实在太高——在国外大学学费标准普遍不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时,我国大学学费标准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60%以上、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上。

  分析近年来关于大学学费的议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高等教育生均培养成本不清晰;二是受教育者分摊比例过高;三是一些高校巧立名目(诸如上调热门专业收费、根据物价情况上调收费)涨价收费。

  之所以如此议论,是希望教育主管部门、高等学校能以负责任的态度,厘清高校生均培养成本,能根据高等教育得益原则以及能力支付原则确定合理的教育成本分摊比例,并将大学学费标准降下来。

  对于成本核算,从教育主管部门陆续传出的消息看,教育部正在对高等教育生均培养成本进行核算,可至今还没有明确说法。此间包括笔者在内,有不少人为核算生均成本提出建议,比如,不要把成本核算作为成本统计(大学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开支项目);不要把教育成本等同于办学成本;不要关起门来不听取受教育者意见由主管部门和高校主导成本核算,希望通过培养成本核算,清晰高校的办学职能,为高等教育成本分摊提供可信的基础。

  对于分摊比例,从1999年我国普遍实行缴费上大学制度起,受教育者分摊高等教育成本的比例,就一路走高,从当初的25%发展到眼下的40%,甚至更高。

  依笔者分析,如果我们能在教育成本核算时,剥离高校履行政府职能的成本(削减庞大的行政机构)、承担社会职责的成本(缩减大学办社会的开支)、减少学校政绩导向下的规模扩张、铺张浪费问题,高等教育成本会比眼下得低;如果国家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给予高校(包括民办学校)更大的财力支持,受教育者分摊的比例会下降。我国大学的收费标准能调整到老百姓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之内。

  毋庸置疑,物价的上涨、高校教师工资的提高,都会增加教育成本。在保持固定的分摊比例情况下,大学生学费显然会提高——国外大学目前普遍面临提高学费的压力,就是因为办学成本在不断提升——但是,在本身教育成本都没有清晰的情况下,在分摊比例远超过老百姓可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以五年不提高学费”的“承诺”来应对学费太高的质疑,是不是在有意回避成本核算问题以及分摊比例过高问题呢?

  当然,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这一承诺的“亮点”:可以由此管住某些学校巧立名目的涨价行为——要知道,学费已经很高了,实在不能太高了。(作者为上海高校校报研究会理事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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