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切断行政乱收费的动力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 02:55 第一财经日报

  贾如军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日前表示,要加快制定行政收费法,明确允许设立收费项目的条件。当前,我国越权立项、无证收费、收费不公示、任意扩大收费范围、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坐收坐支、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普遍存在。

  为什么“越权立项、无证收费”等行政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为什么一些行政单位会不顾后果不顾影响地乱收费?笔者以为,其原因不外乎部门利益驱动,收费后本部门有利可图。行政乱收费的根源,完全在于行政部门自己获取利益的“冲动”。

  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在行政许可法未出台之前,利用给摊贩发放“占道许可证”的权力,对占道经营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取名叫“占道费”。该费用上缴财政后,又按一定比例返还。正是由于“收费返还”这样一个动力,所以单位从上到下一心一意谋收费,该收的收,不该收的也收,甚至以收费代管理。而当这项费用取消、行政罚款实行罚缴分离后,收费的热情马上就降了下来。现在除正当的行政处罚罚款外,绝无乱收费现象发生。

  因此,笔者认为,在制定行政收费法时,清理和规范行政收费项目固然重要,但重点应该放在行政收费的“程序”规范上。即除了合理收费外,收费的程序必须科学合理。只有对行政收费的程序做出强制性规定,才能有效促进行政单位依照法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比如可以试行行政部门只负责项目审查和审批,具体费用由

财政部门统一收取;除列支必要的工本费、材料费外,所收费用一律不得返还等。总之,只有切断行政单位的“利益链”,从源头上抑制其乱收费的冲动,才能有效控制行政收费的无序状态。(安徽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贾如军)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