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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快餐违法用工风波”为何虎头蛇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 02:29 财经时报

  邵颖波

  “用事实说话”这是现在很多媒体奉行的行动准则。但如何用事实说话却大有学问。关键在于,是让事实自己说话,还是用事实来说自己的话。如果是后者,那么从逻辑上来说就不可能有客观公正可言  

  “茶水发炎”事件的发生,逼迫在媒体从业的同行们做出深刻反思。客观、公正的新闻业基本准则以及我们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还能不能保守,怎样保守,怎样在改革变化中保守,现在真成了一个大问题。

  被称为“体验式(也称策划式)”的采访活动,近年来十分盛行。媒体界把它当作一种加强受众信任的好方法广泛接纳。无论如何,新闻记者以及他们所在编辑部总是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和判断,通过变换角色,深入生活,亲身体验,对这些属于自己的认识和判断加以求证,并将结果公之于众,按理应该是个好方法。可惜的是,“茶叶发炎”事件证明了相反的结果。

  报纸记者策划的这场非常极端的独特体验,其动机正是为求证一种说法:即医生们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已经到了令人惊诧的程序。他们派记者假扮病人到几家公立

医院看病,在验尿的过程中,将茶水当成尿液送检,结果无一例外地检测出“发炎”的结果。事件一公布,舆情汹涌,普遍认为当今的医院太过黑暗,太不负责。然而,几天之后,事情却急转直下。专家以及政府部门站出来表态,证明“茶水发炎”是这种试验的必然结果,检测出“发炎”根本不能说明这些医院有任何错误存在。官方在事件之后对相关媒体进行公开批评,让人心服口服。网友普遍认为媒体发动这种试验的动机不够纯良,在所谓求证事实的名义背后还夹杂了复杂的不够光明的心态,结果是挑拨了医患关系。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这种求证试验一开始就带有主观预判和目的。同样是搜集证据,法院和律师的目的是不一样的。

  涉及到自然科学的澄清相对来说还比较容易。若是换成社会问题,想要一个清晰的结果,一个确定的是非对错,就复杂多了。闹了一个多月的“洋快餐违法用工风波”正是这样。同样是出于体验式报道的策划,却在广东、上海等多个大城市里造成了政府步调的不一致,更在民众中造成了是非观念的混乱。

  舆论过山车和脑筋急转弯

  这场风波起源广东某报的策划。一般推测,虽然最初可能是由一些个别的投诉案例引起,但整个策划应当与正在制定中的《劳动合同法》有关。众所周知,这部皆在加强对中国劳动者保护的法律是目前受关注程度最高,历史上民众参与度最广的一部法律,也是外资企业发表意见最为强烈的一次。有人分析说,这个测试结果的发布时间也和即将到来的五一国际劳动节暗合。

  我们简单回顾一下这场风波的过程:自今年1月19日开始,《新快报》的几名记者和实习生成功加入广州几家洋快餐餐厅,包括麦当劳、肯德基和必胜客,成为兼职店员。可谓精心布置、行动缜密。

  女实习生阿诗到天河购物中心麦当劳应聘时,该餐厅的副经理陈伟表示:“每个小时4元钱,同时还有每小时1.3元的补助。”即阿诗每工作一小时,将会得到5.3元的报酬。而“卧底”在肯德基和必胜客了解到,肯德基兼职工合同上的工资是4.7元/小时,每天连续工作4小时或4小时以上加0.8元补助/小时。必胜客兼职工合同上的工资是5.8元/小时,无任何补助。

  《新快报》在报道中专门指出,广东《非全日制职工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明文规定,广州非全日制职工的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他们用这样的事实告诉读者,上述三家洋快餐统统违法!当然,除此之外,这些餐厅还存在加班不给加班费等多种问题。

  亲身体验,事实不容置疑。一时间,舆论风暴遮天敝日,几家洋快餐陷入暴风中心。不过,麦当劳、肯德基在中国开业以来,大大小小的风波没少经历,拥有不少被当作经典赞扬的“危机公关处理案例”。这一次又轮到他们展现处理危机的能力了。

  肯德基首先接受媒体质询,他们的说法是“我们(的兼职工)即不属于全日制用工,也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显然,内地媒体普遍没有意识到这是经过缜密研究之后得出的结论,便集中枪口对此攻击,称其荒谬,令人啼笑皆非。理由是中国的《劳动法》明确指出,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与此同时,武汉等其他城市的媒体也加入其中,广泛征集上述外资快餐企业违法用工的事实。之后,工会部门开始介入,断定洋快餐用工违法。而洋快餐们则称工会不是劳动法的执法部门,不能给事件的性质定性。广东劳动监察部门被迫表态,对违法加班等事件阐明态度,但却回避了敏感的兼职一事。事情在全国范围内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媒体评论纷纷要求有劳动执法权的行政部门给予明确结论。

  但是,令大多数民众想不到的是,原以为板上钉钉的违法行为,最终却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认可。

  4月9号,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经调查后“尚未发现麦当劳、肯德基存在不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几天后,也就是4月14日,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发布消息澄清:有些媒体在刊登省劳动保障厅的回应时,称省劳动保障厅认定三元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和百胜餐饮公司是“违法”的,这种报道不属实。该厅从来没有作过这种定性的表示。

  老百姓受不了这种脑筋急转弯。

  是凸显法律漏洞还是昭示法律迷惑

  别说老百姓不能脑筋急转弯,即使很多政府官员和工会人士,也不容易理解这个结果。

  理解不理解,都解决不了法律本身的问题。在劳动法专家看来,肯德基所称“第三种用工形式”,即学生等人群的兼职行为,的确因为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而不在《劳动法》管辖范围内。

  事件进展至此,媒体的热情骤减;公众在心理上经历了过山车式的巅簸,得到的只是一团雾水,倍感疲劳。

  于是,心有不甘的媒体评论员也只能在事件的最后发出“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快速完善《劳动法》”的呼吁。但这样的呼吁不过是一种姿态罢了,因为真正了解中国民情的人们深知,所谓的“完善”,在这个环节上,正是法律选择艰难的地方。

  在经济学领域里,相当多的学者,例如香港的张五常,都在反对政府设立最低工资标准;而在劳动法领域,更有一派相当强大的力量反对一味强调对劳动者的保护。他们认为,通过法律手段逼迫资方提高工人待遇的结果肯定适得其反。在他们看来,民事法律所要调节的关系双方应当地位平等,法律不能一边倒。以法国去年的骚乱为例,法国政府为进一步扩大就业(出发点是保护劳动者利益)而规定企业对于初次参加工作的人辞退可以不受限制,结果酿成了劳动者的抗议运动。

  背后的这些深层迷惑超出了媒体的研究、认识和判断能力,“洋快餐违法用工风波”不得不草草收场,虎头蛇尾,留下不小的遗憾。

  我们应该如何“用事实说话”?

  律师搜集证据和法院最大的不同在于,律师只收集有利于自己当事人的证据,对自己一方不利的证据,法律允许他们视不而见。

  媒体可以这样做吗?显然不成。记者不能偏听偏信,不能不给矛盾双方以公平表达的机会,不能不在新闻报道中力求平衡。而这些都是新闻客观公正原则的基本要求。

  事实上,这些洋企业是否存在低于标准支付工资的情况,并非要采取这种亲身暗访的方式才能了解,完全可以直接从企业管理者那里采访了解。对于劳资纠纷来说,不仅要采访双方当事人,而且也可以(甚至是必须的)采访相关第三者,从而报道出一个事件的全貌。事实尽可能追求全面,结论必要追求科学准确,这是我们应该做到的。有了这样的报道原则,即使欠缺对劳动法知识的了解又能有什么大的妨碍呢?媒体记者天生不就是提问者吗?

  “用事实说话”这是现在很多媒体奉行的行动准则。但如何用事实说话却大有学问。关键问题在于,是让事实自己说话,还是用事实来说自己的话。如果是后者,那么从逻辑上来说,就不可能有客观公正可言。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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