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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没办法禁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 02:26 财经时报

  财经时报

  鲁宁

  搜索关键词:枪击案  

  美国当下近3亿人口有1亿多支枪械,形成了“造、修、卖、收藏”等一条龙的产业链,以及一个个相对独立又互为整体的既得利益集团

  一只冲锋枪在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引发了一场血案,也再次引发了对美国社会的枪支管理制度及“枪支文化”的争议。

  翻开美国社会的“枪支暴力史”,以最近的10年为例,并只锁定于校园之内,相关的大小枪击案已经超过数十起,为各国同类暴力案件之最。若置于整个社会,同类暴力案件的发案率也系美国最高。《纽约时报》援引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统计,2000年全美发生1.5万件暴力凶案,犯罪嫌疑人使用枪支作案的占到66%。

  美国施行着世界上最宽松的枪支管理办法。美国联邦宪法允许公民合法持有枪支。这是美国暴力枪击案发案率全球最高的客观原因之一。

  需要澄清的是,这里所说的枪击案与教派冲突、种族纷争、内战、政治动乱等引发的枪击案不同,只限定于刑事犯罪范畴。因而,当下的

伊拉克、苏丹的达而富尔地区的枪击暴力与此不同。

  美国联邦宪法《权利法案》规定,全美50多个州共有38个州的法律规定本州公民可以合法持枪。每一次校园枪击案之后,美国国内舆论均要发生持枪或禁枪的大辩论,但每次都无果而终。通俗点说,禁枪涉及到修宪,前提是国会四分之三的议员同意,全美三分之二的州政府同意。由于“枪支文化”及作为该文化“基质”的公民权利意识深入美国社会骨髓,要禁枪谈何容易。

  解读美国“枪支文化”需追溯美国历史。美国立国前,北美大陆是英国殖民地。当最早的商业冒险家,越狱囚徒、流浪汉、逃犯乘坐“五月花号”踏上北美大陆的那一刻起,枪支就是美洲大陆新移民的防身武器。

  1776年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胜利,枪的作用不言而喻。美国立国之初,制宪先贤认定,没有人能保证新政府永远遵守它与民众的契约,那么,新生的民主国家就必须保证公民拥有武装反抗暴政的基本权利。在美国人看来,枪械是反抗暴政的最后一道防线。虽说刑事枪击犯罪会对社会造成伤害,但和暴政相比,人员死伤的数量当属微不足道。这就是美国人的思维特点之一,比照中国人的逻辑思维,美国人似乎就是“一根筋”。用经济学原理作分析,美国人善于“两害相权取其轻”。用现代人权理论作解读,美国人把公民权利视为至高无上之神圣。

  历史走到今天,美国“枪支文化”浸淫了浓郁的社团情结和商业利益。一方面,美国长枪协会有数千万会员,系全美有影响的民间社团组织。另一方面,美国当下近3亿人口有1亿多支枪械(请注意,这里所提及的枪械指可用于装备军队的制式轻武器),形成了“造、修、卖、收藏”等一条龙的产业链,以及一个个相对独立又互为整体的既得利益集团。如是,即便有多位美国总统死于枪击暴力,可无论是尼克松、克林顿,还是当下的小布什,想禁枪难啊!

  (作者为《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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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着90号公路开进波士顿,你会发现一块巨大的广告牌:在那块广告牌上,麻省周边的几个州都变成了枪。这块广告的意思是(我猜测):因为麻省有比周边地区更严格的枪支管理法律,所以麻省比周围的几个州都要安全。

  但是,显然有很多的人反对禁枪。除去对于个人自由的考虑以外,另一个有效的反对禁枪的理由是:持枪可以事前阻止另外一些犯罪。我不知道具体的数据,按照这个论断,美国入室盗窃和抢劫的案件发案率应该偏低,毕竟进了人家就被人一枪打死的可能性足以阻止很多人动入室抢劫的念头。

  但是,今天发生在弗吉尼亚理工的枪杀事件,让人不得不考虑禁枪带来的好处也许要超过其带来的损害。因为这个世界随时都有疯子会出现,一个持枪的疯子能造成的损害,大概比1000个正常人持枪所能带来的好处都要大的多。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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