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谁动了我的MSN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 03:19 第一财经日报

  田享华

  前几天,参加了一个律协探讨隐私权的会议。律师们的讨论涉及公司是否有权查阅员工的MSN聊天记录这个问题,因为他们已经代理和接受咨询了相当多这类案件,而且还不仅在于MSN的聊天记录,在企业里还有要求监听查阅员工电话和短信的,理由是员工的电话费都是公司报销,甚至连手机都是公司配发的,其用途是公务,自然有权监控。当然,律师并不认同这种理由,反驳只有一句话:这种监控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

  我想,道理也很简单:我借了一套衣服给你穿,说好到时归还,但到时你不还,我也绝不能就在大街上把你正穿在身上的这套衣服给扒下来。同样,虽然用的是办公室电脑,或者电话费由单位报销,但是单位也绝不能以此为理由,自行查看员工私人的聊天和通话记录。因为这是两层法律关系,员工使用办公电脑私下聊天,非公务使用电话,这最多涉及一个经济赔偿问题,把私用的电费、电话费、设备损耗费补足就是;但是员工隐私则属于人格权的范畴,而人格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两项权利无法相互抵消,更不能以前一项权利的名义侵犯后一项权利。

  再分析下去,与会的学者们认为中国很容易出现侵犯隐私权的事件,这背后还有文化的关系。在自己单位里,凡是位高一级权重一方者,皆有权获知属下的一切事宜,如同家长对子女的权利一般。事实上,这是一个法治的时代,一个从政府到平民都必须遵守规则的时代,

传统文化意识已经不能成为我们漠视和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借口。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细节,我们的MSN聊天记录、手机短信、通话记录,只要不涉及司法侦查,没有经过我们的允许,没有人和组织可以“动”。(作者为本报综合新闻中心记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