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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首席评论员 孟雷
这仍是一个晚霞灿烂的年代,大朵暮云被镶上金边或涂得火红。它蛊惑人们说:看呐,那光由我而出,我就是你们想要的光明。而这时,真正的光源已经被遮蔽着,被当作用完了的颜料瓶扔到西山之后了。
在我们这个国家,已经数不出有多少光芒曾被如此的异化,不论那些光来自古还是今、中还是外。比如,追求民主能变成追求为民做主,相信科学能变成相信粮食亩产10万斤,如此等等。最近的时尚,则轮到了“平等”。
曾经把几乎一切的伪崇高解构成一滩稀泥的王朔回来了,不同的是,在一如既往痛快淋漓地将几个活该解构的人物消遣一通之外,他还要建构一些什么。于是他多一半是说着自己也听不懂的昏话,并在光天化日下自以为是地挥舞着一面“伪平等主义”的大旗。
当年他使我们这代人体会到,对一切虚假的东西都可以弃如敝履,一切伪装的崇高都终会烟消云散。如今在他说从《金刚经》里看出来国际歌,并总结出“毛泽东干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五十年代以来针对知识分子的历次“运动”和“革命”带来真正平等之后,他就此成为新一代青年中“革命左派”们的新偶像和旗手,并使网络下载《金刚经》的数量大增。
那么,而今开始自承“我是毛泽东教育出来的”,并立志要把《金刚经》翻译成北京话的王朔,在这样又有“阳光”又有“甘露”的语境底下,兜售的是些什么?有敦厚的老先生说,他就是想语出惊人以便夹带商业炒作的私货。实际上,商业炒作对从不矫情的王朔而言,从来是正大光明的而不是私货,真正的私货恰在于那些遮掩在商业炒作保护层下的心里话、“活思想”。
一
要弄清在“阳光”和“甘露”共同培育下生长出来的王朔式“平等观”是个什么东西,不妨从对不同形式的“平等”的探讨开始。
人类社会曾经享有过什么样的平等,不外以下三种:
其一,神权下的平等。不论是单一神教还是多神教,当宗教给人间带来神的信仰,人们相信在神的全知全能的大力面前,一切众生都是无力的和卑微的,是基于此而平等。在佛教,众生的平等一是指心性的平等,二是因为“众生皆苦,有情皆孽”,相对于佛的不入轮回而平等。在欧洲,基督信仰也生发出在终极意义上“众生平等”的理念,基于教义中无差别的“神爱”,你可以思考作为同样的“被造者”,应有与他人同样的、人生而享有的权利,但现实中通过宗教所达成的终极意义的平等,并不能给大众以平权。不论念圣经还是金刚经,所能得的平等只有这个平等,而非现世中、现实中的平等。
其二,王权下的平等。王权是神权的继承和世俗化,在东西方都曾有王权是“受命于天,代天牧民”的粉饰。大众在王权下的地位与在神权下并无质的不同,仍然都只能做恭顺的羊群,君王既可以使一个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也可以随时剥去黄马褂,绑赴菜市口。王朝的更替,比如王朔所指望的所谓每三百年“暴民”起来一次,并不能带来更多的平等。闯王没来前,尽可以传唱“吃他娘,喝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等真来了,却发现比以前要的还多,要不闯王拿什么去打仗。生杀予夺、盛衰荣辱皆操于人,同是“朕的子民”,雨露、雷霆皆是恩典,在这个意义上讲,王权下大家平等了。
而王权社会之后、公民社会之前的,各种形式的集权体制所能给出的平等,又不过是王权下的平等的翻版。马克思的话:“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所有的其来源是被赐予的东西,当然都可以倏忽被剥夺,包括看起来似乎平等的表象。
其三,因自由而至的平等。当人们知道神权和王权下的平等无法保证他得到现实的平等时,他寻找到了依靠自身通往平等之路,那就是自由。“人生而平等”固然不错,但是平等是果而不是因,达到真的平等必须通过争取人的自由而实现。对一个社会人来说,他所要求的平等就是权利的平等,而权利正是自由的伴生物。有自由就有权利,有什么样的自由就有什么样的权利。在哈耶克看来,权利是承认自由的结果和争取自由的依据。恩格斯则说,人类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自由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和终极价值,没有人对自身独立和自由的不懈追求,就没有专制社会的衰落,也就没有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和法治的兴起,也就没有公众权利的最终平等。
对照这样三种平等,王朔由“阳光”和“甘露”中得来的、不承认自由是其前提的所谓平等,其倾向在何方已经明显不过了。这样的平等,只能是集权体制混杂乌托邦梦想的伪平等。往好里说,只可能是一个宇宙大法样的伪平等咒;而如套用他所说余杰信基督然后见个谁谁就是为了抱粗腿的逻辑,这又是在抱谁的粗腿?即便这样的推论似有不够温柔敦厚处,但看看那些向日葵般的灿烂表白,可见他对曾经沐浴在阳光下的所谓平等年代有多少的依恋——那个一句“那个人历史上很坏”,就可能轻易剥夺掉一个人工作乃至生存的权利的年代。而那些平等又是些怎样的平等呢?
其实不必再说那些骇人听闻的酷烈处,只说说普通的生活。没被平等过,怎知道平等的好处——统统可以不需授权的被代表,包括你该穿什么衣服、该看什么书、电影、戏,每月该吃几两油、蛋、肉,每天该吃多少粮食以及怎么合理调剂——“忙时吃干,闲时吃稀,平时半干半稀,杂以野菜番薯之类”,等等这些都被不请自来的代表者所规划妥当。除了特权阶层外,你不比我多什么,我不比你少什么。如此的所谓平等生活,是王朔经常出没于莫斯科餐厅的年少时没想过但如今却拥戴怀念的。或者,他可以说所拥戴的不是生活,而是所谓的平等精神。但是,那个精神在那个年代真的曾经有过吗?又是如何体现的?除了以往神气活现的老师也可以在学生的皮带下改造世界观了之外。
二
与曾经的年代一样,如今被“阳光”与“甘露”共同哺育成熟的王朔,其追求的所谓平等依然是从知识分子身上开张——“‘文化大革命’也变成知识分子受迫害。弄出一顾准,好像知识分子成英雄了。什么英雄?你不就没吭声吗?也没敢站出来嘛!毛泽东干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他把中国的士这个等级给废了。知识分子从此‘现’了,全塌了,至少不敢讲话了。共产党在执政就不能把这点放弃了。”
王朔嘴里这件功德无量的事情,使中国的上千万知识分子与几千万家属忽然间就被打入另册,成了贱民,是为“臭老九”,位在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叛(叛徒)、特(特务)、反(反革命)八级之后。于是,他所怀念的平等来临了,“没有人仗着自己有知识就觉得高人一等”或者“敢讲话”了。
是非曲直历史早有定论,王朔的胡扯本可不必搭理。但是,曾经的熟读经史且大权在握者以及这些也算读书人的向日葵们,为什么会对知识分子群体蔑视鄙视乃至敌视呢?绝对不能从王朔标榜的出于宗教热忱或曰革命情怀的平等主义追求去理解。即便有,也只是聊裹着一身伪平等主义的披风以障眼或欺己而已。
真正的原因在于,在中国绵延数千年的集权传统中,能够始终与王权的法统相并峙、相扞格甚或偶尔相抗衡的,也只有中国知识分子特有的一种东西,就是道统。虽然法统与道统的合作是主流,知识分子这个阶层更从没牵头造过反,但在本质上,这种情况是并不为“承天立极”者见喜的。所以,文革中找出个历史上一直有条所谓“儒法斗争”的线,我想严格说也不算错。虽然把“法”附会成“法家”,如果把“法”就视同“法统”来解就更合适。
韩非子在《五-》里说,“儒以文乱法”,而人主还得优礼之,这是政权的乱源之一。对国家主体性的问题,儒家认为是民,君主认为是君;儒家认为自己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君主认为是明明只有我才是代天牧民;君主想“万世一系”,儒家却要讲“汤武革命”,用一个抽象的正当性来对抗具体的合法性——虽然君主的权力是上天给的,但一个君主如果不顾人民的幸福,就会失去上天赐给的统治权,而且理应被赶下台。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危社稷则变置。”什么是变置,就是换一个。比如有夏桀、商纣失了民心,虽然他的统治是由合法性的,但儒家就认为“汤武革命”在这时就有了正当性,孔孟于是就评价说,我没看见什么君王,只知道诛了一个“独夫”而已。题外话,儒学在日本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也占有统治地位,但据说单就禁止讲“汤武革命”。
数千年来,道统之于法统,基本就是既服从、扶助,又对峙、抗衡的状态,始终紧密联系而又始终拧不成一回事。当然,这并不是说儒学就好到了天上,更不是说历来知识分子都是圣贤,作为单个人来讲,从来也可分个君子儒、小人儒,更包括王朔说的什么独立意见都不敢持、不敢说的犬儒。但作为一个群体、阶层,知识分子是始终保有一定独立性的,其实在这一点上中外皆然。
如上,大约就是集权体制为什么会对知识分子群体不快乃至敌视的缘由所在,而不在于奉天承运者本身是不是知识分子。替皇帝想想确乎如此,吃着皇帝的饭,但又想着在法统外还要有独家专利的道统,是个雄主,便气不过。知识分子与王权集权体制之间的磕磕绊绊,其程度虽代有不同,但大略说来,当法统和道统冲突时,法统的攻击直接而有力,如直接的坑之或统统地籍落贱民,道统的反应方式则虽委婉但却绵绵不绝。
知识分子道统与王权法统既合作又争执地纠缠几千年,被集中打击史所多见,但打击者一般都还敢说个直来直去,为了哪些具体的事而挨整还是清楚的。惟独王朔所举的,说文革等运动的出发点和功绩,在于因“废了”知识分子而达到了社会的大同平等,其穿凿粉饰的程度也算是旷代所无了。
三
转数则谈秦始皇焚书坑儒之“语录”,聊作谈助,亦充文末的注脚:
其一,“刘、项原来不读书”。1945年傅斯年访延安,7月5日凌晨,毛泽东邀其独谈。谈话毕,毛手书唐人章碣绝句《焚书坑》送傅这个北大旧识,“诗眼”便是此句。其后此诗在几十年中被他多次引用。
其二, 1958年5月8日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毛泽东讲话中说:“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与人辩论过,有人说我们是‘秦始皇’,我们一概承认,合乎实际。可惜的是他们说的还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
其三,1964年8月30日毛泽东在谈话中说:“秦始皇是个好皇帝,焚书坑儒,实际上坑了四百六十人,是属于孟夫子那一派的。其实也没有坑光,叔孙通就没有被杀么。孟夫子一派主张法先王,厚古薄今,反对秦始皇;李斯是拥护秦始皇的,属于荀子一派,主张法后王,后王就是齐桓、晋文,秦始皇也算。我们有许多事情行不通,秦始皇那时也有许多事情行不通。”
其四,1973年8月的《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制,《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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