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如何杜绝中介吃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 18:58 《理财周刊》

  在当前这种交易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即使在资金的划拨上设置种种限制,要“吃差价”其实还有许多其他变相的手段和渠道。

  文/黄罗维

  2007年是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年”。日前,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对二手房市场中中介公司的经纪行为做出了限制和规范。有关方面对《通知》出台的理由是这样解释的:目前,房地产经纪行业中房地产经纪市场诚信缺失,交易资金安全没有保障,从业人员素质低。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不规范,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骗取中介费、看房费,未经委托人同意,以高于委托人意向的价格租售房屋,赚取差额部分价款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有关方面的用意,当前房地产市场种种不规范交易行为的发生,经纪公司乃是“万恶之源”,所以出台该《通知》更是为了提出这样一个警告: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不得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的房屋成交价格,赚取差价。而细细查看《通知》中的相关条款,可以说对经纪公司的交易行为规定得非常详细,最为关键的是提出了一个相对独立的交易保证机构的概念,该机构将专门从事交易资金监管,而不得从事经纪业务。的确,长期以来,在房地产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一些经纪公司的不诚信行为始终是困扰购房者的一大难题,其中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吃差价”,一些公司利用自己在交易中的角色优势和“垄断”地位,骗了上家然后吃下家,从而最终赚取了丰厚的超额利润。从这一点来说,现在建设部和央行共同推出的这个《通知》应该说是一件大好事,无论如何都会使那些经纪公司的行为得到收敛,很简单的道理:事情没有原来那么容易办了。

  但人们真正关心的是,出台了这样的政策,未来市场交易中“吃差价”的行为会被彻底杜绝吗?我认为这是很难的。虽然不少经纪公司的行为可能会因此而受到种种限制,但在现实的市场中,由于购房者在信息上明显处在一个弱势地位,他们被“吃差价”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其实,无论是买房者还是卖房者,长期以来屡屡被“吃差价”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总是在明处,而那些经纪公司则是在暗处,极度的信息不对称使不少老百姓上了当还不明就里。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当前这种交易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即使在资金的划拨上受到了种种限制,要“吃差价”其实还有许多其他变相的手段和渠道。

  所以,老百姓要真正摆脱被“吃差价”的命运,关键还在于要把自己的交易行为纳入到一个公开、透明、公平的信息交易平台上来。也只有在这种知己知彼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根本上避开“差价”的圈套。建设部官员似乎也看到了这一点,并明确表示,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通房地产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构建统一的网上签约、交易过户、产权登记信息平台。但遗憾的事实是,有些开通了网上交易的城市并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就算是强制性的网上交易备案,人们也只是到了签约时才去办理。如此一来,一个庞大的二手房网上交易体系形同虚设,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当前网上二手房交易体系信息还不透明,服务还不到位。

  由此我认为,要真正做到规范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行为,仅仅靠提出种种限制措施肯定是不够的,关键还在于交易机制和模式的创新,否则就是治标不治本,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就像此次提出的交易保证机构一样,房地产交易中心也应该是独立的中间交易机构。但长期以来,我们的交易中心都归属于房地局等政府部门,成了政府的办事处,这就大大弱化了其应有的市场功能。从这一点来说,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尽快与相关政府部门“脱钩”,成为独立为市场服务企业。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它就会更多地去考虑如何搭建一个让市场各方参与者都能进行公平交易的平台,更完善地去制定一系列相关交易规则,更好地去提供公开透明的信息服务。而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吃差价”自然就没有生存的土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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