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损啥时还利于民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04:34 中华工商时报 | |||||||||
侯玉红 作为官商合谋的副产品,楼市“灰色成本”畸高,江苏一批借楼市搞权力寻租的副市长、秘书长频频落马,揭示了亏百姓、肥贪官的“权损”真相。南京某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坦言:“如果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本能降低15%左右!”
———《中国青年报》 输电线路有“线损”,权力运作竟也有“权损”。但高达15%的“权损率”,可都是从购房的百姓身上盘剥的黄金白银呀!那么,这大量下道的钱财又都流向了何方?以南京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竹琴为例,魏在用地协调、规划审批、规费减免、项目立项及承接上,为开发商谋利,收受了大量钱财,仅其随身携带的他人赠送的各种消费卡就达数十张。一个开发商要发财,又将需要拜见并买通多少尊类似魏某这样把守权力路口的“路神”?他们个个权柄紧握,没有足够的贡品,恐怕开发商便难以成就其发财梦想。于是,在开发商和官员之间,便衍生了一种“共生”的寻租现象,双方在“攻关”和“寻租”上一拍即合,最终结成一个“利益集团”,共同对购房的百姓实施其经济盘剥。 我国对房地产行业实施宏观调控已历时两年多,但各地的房价依旧是只涨不落。而一些调控政策之所以在地方遭到棚架乃至架空的命运,恐怕跟如此高达15%的“权损率”有着直接的关系。居高不下的“权损率”,是创造天价房地产业的一双最强的幕后推手,更是房地产业背离经济规律、远离民生根本的最直接因素。要消除这样的“权损”现象,让房地产业还利于民,恐怕还得靠弥补现有的制度缺陷,切实推进权力在房地产业审批环节运作的阳光化作业进程。 故而要减少公权力运作中的“权损”,便必须建立起权力运作的“高压线路”,令权力行使者带“电”作业。只有这样,公权力才能与各市场主体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以减少其权力寻租的机会。这样以来,那高达15%的“权损率”,便会直接转化为“住房福利”还利于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