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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将活人公证为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09:32 人民网—江南时报

  江苏 古槐

  7年前,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原四川省公证处)出具的一份继承权公证书,将至今仍健在的活人公证为死人,并让一个陌生女人以“妻子”名义继承了他的房产。目前,这份荒谬绝伦的公证书已被撤销(见12月20日《新京报》)。

  这些年,诸如处女公证、整容公证、爱情公证、绝食公证之类的“另类公证”,一再充斥着我们耳目。特别是去年,一个月黑风高夜,一家公司对与它存在纠纷的另一家公司采取行动,撬人家的门、异地封存人家的东西,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公证处的两名公证员现场办公进行“公证”,引起人们对公证业的强烈诟病。

  当前,我国的公证机构已经不再是国家机关了,而是自负盈亏的事业法人和中介机构。对于公证机构来说,他们要生存,必须走进市场,通过竞争来填饱自己的肚子。但是,基于公证机构的职责使命,要想让公证业不变成乱七八糟的“菜市场”,要想让国家证明权不变成像白菜土豆那样的“交易品”,当前必须要做的,就是及时清理此前因为制度缺陷形成的种种虚假、违法公证,来保证相关主体的正当利益;同时,通过弥合新的《公证法》存在的不足与缺陷,实现规范公证业的目标诉求。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公证的严谨和公正,让公证业真正成为一片让人安心的净土,不再出现“将活人公证为死人”这样的丑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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