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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非公经济36条断想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3:12 中华工商时报
□张志勇 1978年12月的一天夜里,安徽省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的20名农民聚集在村里严立华家的一间屋里,他们做出一个后来被称为“惊天动地”的抉择。他们共同写下一纸契约,全文如下: “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如此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作(坐)牢杀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20个人的名字就签在这份契约的下面,其中17个姓名上有血红的指印,另外三个姓名上盖的是图章。这份契约现在作为中国当代历史珍贵文物,收藏在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品号为GB54563。 也正是这份契约,成为后来中国农村改革的最具有内生力量的真实写照。 应该说,中国民私营经济的发展与中国农村政策的变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包产到户,实际上就是在农村恢复个体经济,而改革开放以后第一批个体户和第一代私营企业家,也首先出现在农村。 历史是有记忆的。尤其是那些最具有时代特征的事件和细节以及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人和事。 几年前我去中国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地区温州采访,力求去探寻来自民资的原动力,在采访中我得到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在1976年底,有一个搞长途贩运的个体户,被定为投机倒把罪,破坏社会主义的流通渠道,搞资本主义,最后被判以死刑,而且被执行。然而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和高压下,仍没能阻挡一些人,他们仍在做着一些商品的贩运,在偷偷摸摸中熬到上世纪80年代初,而后有的成为温州长途运输的老板。 今日中国民营经济能有现在这样一个规模和态势,可以说是在20年前人们想都不敢想的。正是在80年代初如“雨后春笋”的一个又一个“个体”所集成的民间力量,成就了中国人对市场经济的企盼。正是中国非公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使得到“十五”末期的2005年,内资民营经济和外商及港澳台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分别为49.7%和15%,二者之和约占65%左右。这是何等的创举。 历史的影像,带有特殊的意义。 包产到户,使得人民公社解体。今日的刘永好、鲁冠球等一大批民营企业家就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个体户。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千万知识青年大返城,求生的本能,城市中大批青年就业的压力,个体经济应运而生。一些有着强烈时代符号的关键词,已成为今天对历史的很好解读。 “必要的补充”;“北京大碗茶青年茶社”;“五老火锅宴”;“中关村”;“四通”;“傻子瓜子”;“步鑫生”;“7个人和8个人的争论”;“饲料大王刘永好”;“必要的、有益的补充———个体经济入宪”;“鼓励私营经济发展———私营经济入宪”;“温州模式”;“股票市场”;“破产”;“乡镇企业”;“1989—1991的个体私营经济”;“小平南巡讲话”;“知识分子下海潮”;“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市场经济入宪”;“陈卖光”;“《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蓝眼睛胡润”;“光彩事业”;“股份制”;“重要组成部分”;“万言书”;“交锋”;“1999修宪”;“摘掉红帽子”;“苏南模式”;“江泽民七一讲话”;“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两个毫不动摇”;“保护私人财产”;“2004年修宪,保护私产”;“私营企业主能当劳模”;“问题富豪”;“有产者”;“原罪之争”;“青岛会议”;“非公经济36条”;“历史发展的阶段”;“新社会阶层”。 等等这些带有特指的词语,都在表达一种无法阻挡的抉择。同时也在传达着一种内在的、无法阻挡的力量。应该说中国非公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伴随着并取决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深化过程。如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用坐标曲线来描述的话,我们会惊奇地发现,这个曲线同我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程度是重叠在一起的。 “非公经济36条”,这一被称为纲领性的文件颁布已有21个月了,在落实的实际中,人们仍普遍感到“雷声大、雨点小”。在贯彻落实中,人们仍有这样和那样的不如意。客观地说,无论从政策层面、理论层面还是法制层面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一些阻碍已经解决,但体制性的障碍和相关的利益格局仍没有打破。但民营经济其内在的力量,一定将沿着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发展,认识规律,可能会使我们变得更加聪明,从而去遵循发展规律,这也将会使我们更好地把“非公经济36条”落到实处。(15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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