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升格无助根除执法疲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 06:06 中华工商时报

  周士君

  在有关审计升格的议论告一段落之后,又有专家建议给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了。据《新京报》10月27日报道,为破解环保行政中存在的种种难题,给环保总局“升格”的呼声已上达到决策层,环保总局有可能和其它相关部门合并后成立一个负责环境保护的部委。

  如今,只要是哪个部门执法疲软无力,或者在执法过程中遭际地方保护势力,专家们最爱开的一服药方,要么是令其机构“垂直”,让执法者以“钦差”的面目出现;要么就是为其机构“升格”,令其在权威权位上占得某种先机或优势。实际上,就目前国家环保总局的“格次”而言,它作为直属国务院的正部级单位,不仅“格次”不低,而且还有“直属”的区位优势,在此情况下仍监督疲软乏力,即便“升格”之后,便能一展其监督雄风,甚或掀起一场场“环保风暴”了吗?我看未必。

  其一,环保执法所面临的监督对象

  不胜其广,尤其是在地方保护主义势力盘根错节的情势下,仅靠环保执法主体“升格”来提升其执法威力,恐怕是治标难治本。在现实的环保执法过程中,环保执法机关所面临的监督对象点多面广,其中许多在级别上都比环保执法者要高,此时环保执法者若不能以国家法律跟其较量,而是以自身规格的高低与其抗衡,那便无异于“自寻短见”。所以若要靠“升格”的措施来应对监督对象的无理和刁蛮,那么环保执法机关的“格”恐怕便要“升”不胜“升”了。

  其二,执法机关的每一次“升格”,也往往会拉动一定的“执法内需”,故而执法主体因“升格”而引发的副作用同样不容忽视。依照体制改革的惯例,假若国家环保总局的“格”升上去了,则势必带动省级、市级直至县级环保执法机关的“格”同步而“升”,如此一路地“升”将上去,环保执法者的“格次”倒是提高了,可一旦“升格”完成,随即便是环保执法人员待遇或“格次”的提升。如此,会不会引发其办公用房、办公用车等一系列的硬件设施趁势“升级换代”,顺便拉动其“执法内需”,还真有点儿说不准呢!

  其三,造成环保执法监督疲软的原因很多,并非仅仅因为其“格次”偏低,而环保执法威力的强与弱,归根结底要靠法律自身的威力来支撑,而非靠执法主体自身“格次”的高低来抗衡。因为作为环保执法者,“格次”或级别仅仅代表其自身应享受的政治及经济待遇,而非代表肩负的法律使命及责任的大与小。而如何高质量地完成法律赋予环保执法者的使命,除了靠法律体制本身的完善外,更要靠执法者本身具备的作风品格和法律素养。那种以“升格”来提高执法者威力的惯性思路,实际上仍然是“官本位”老调的演绎和重弹。

  总之,假若合格的环保执法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素养等“软件”不能及时升级,恐怕再高“格次”的“硬件”,也无法令其走出当下环保监督疲软之现实窘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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