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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逻辑改变不了文化积淀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04:41 第一财经日报
袁岳 SK-Ⅱ终于以有害物质尚在可容忍范围内的理由而可以放行了。在这件事情中,我看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媒体与宝洁公司均有可检讨的地方。 当然,以我本人的感受来说,会更同情宝洁的遭遇,但纵然如此,我还是认为,宝洁应以更高的要求让自己做得更好,理由就在于我们把宝洁当成一个扎根中国的公司。外人变成了扎根一家的内人,这个时候,交往规则也应有极大的调整:一则作为更紧密的家庭成员,就有了更紧密的义务,不能说你是外姓的女婿、媳妇就不担赡养老人的责任;二则在一个家庭伦理的范围内,关键的还不是一个简单的摆事实、讲道理的问题,而需要更多的沟通、忍让、妥协,家务之事清官难断,固执一端则无宁日。 我们用这个来衡量一下跨国经营的公司。远道而来的投资者,我们在招商的时候,他们是热情的,而在来到这个社会,并成为这个社会的组织成员后,就要实现相应的心态乃至行为模式的转变: 其一,应积极学习了解本地社会的法律道德及其他行为规则,积极承担其作为本地社会的“企业公民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像微软、可口可乐、强生制药、摩托罗拉这类公司的常规职能,并有年年翻新的项目与持续的计划,这非常值得许多日本、法国、韩国与我国港澳地区的经营公司学习。 其二,在其与本地社会组织、消费者及各种角色发生争执的情况下,是不是一定要有一个水落石出,一清二白?比如 SK-Ⅱ、苏丹红还有一些其他问题,因为某些法律与规则上的不周全,某个阶段可能会处于相执不下的局面,但也可由一方或几方的积极互动与建设性妥协,推向有利于问题解决的方向。按照扎根的道理,很多时候即使在得理的地方也要妥协让步。 在源自他国的跨国公司扎根中国与源自中国的跨国公司扎根他国社会的时候,很容易因为以下四种角度而发生跨文化争执: 其一,在母文化(包括制度文化)与本地文化冲突的时候,作何选择? 其二,在这种冲突发生并且由衷认为母文化更代表先进合理规则时,如何选择? 其三,如何在超出自己生意之外,为本地社会创造一个兼容并蓄多文化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其四,如何在有限的生意之外,成为对本地文化的相对透彻的了解者、理解者进而成为尊崇者和建设者? 这四个问题不管有没有客观或者主观上的文化落差,都很容易演变成为问题与冲突。文化在一切缤纷的定义之外,其实也可理解为一种共认、共享的习惯,人们对于自己习惯的东西处在遵守成本最低的情况下,从而加强了其反对适应其他文化的惰性,加强了其推崇自己文化的优越感。人们常常以强有力的商业背景作为文化发言权的支撑,而且也常常以商业力量作为加速与干预文化变迁的工具,这在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一种常景。 但不管怎样,文化仍然具有教化的特点,因此任何在本地文化中寻求发展与扎根的外来力量——商业的与非商业的,都应积极寻求对话、说服与表达,同时也应学会倾听、采纳与妥协。而这正是今天中国社会所期望于源自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的首选责任有所积极的担当,同时保持适度谦卑的姿态。(作者为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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