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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应当为公用事业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 02:22 中华工商时报

  王清

  在中国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驶向“深水区”的同时,各地市政公用事业产权多元化改革也纷纷启动。但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市政公用事业产权改革不能“包治百病”,而且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

  作为任何公民都可以“普享”的福利,无非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些公共产品和服务,集中在教育、卫生、就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现在,教育“产业化”了,医疗“市场化”了,就业是永恒的难题,城市公用事业也在改革的名义下产权“多元化”了。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安徽省40%的公交企业、50%的供水企业、80%的燃气企业的国有产权已经出让,深圳水务45%的股权转让,上海浦东水务50%的股权出让,全国城市50%以上水厂股权已经出让或转让。之所以进行这样“多元化”改革,据说是因为公用事业亏损严重令政府不堪负重。同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较低。

  市政公用事业实行市场化和股权多元化改革,的确缓解了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与政府财政相对不足的矛盾,政府是甩掉了多年来压在身上的沉重包袱,也改善了公用事业行业和企业相对落后的经营状况。但产权、所有权不是政府的了,如何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又如何保障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这些“民营化”或“私营化”的公用事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推动一轮又一轮涨价热潮,而政府在和他们“博弈”中,为了维护自己的“改革成果”和屈服于“大公司利益”,只得乖乖就范。最终,被政府甩掉的包袱,都沉重地压在了老百姓的身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责是什么?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就以这问题作为重心下笔,而跟着的200多年来,没有一个经济学者不关注这问题。经济学家形成的共识是,政府的职责就是

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发展城市公用事业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职责,政府不可推卸地要成为投资城市公用事业的主体。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应是国有的,甚至是国有独资的。

  从国际经验看,世界上多半国家仍然保持公用事业国家投资、国家所有、国家控股。事实上,国外许多先进国家的公用事业都是亏损的,由政府进行巨额补贴。他们的执政理念就是政府要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也是公众考核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倘若公共服务不到位,执政党就可能在大选中失败,另一个承诺提供更好服务的党派就会执政。这也是西方政坛领导人走马灯似的更换,而民众得到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好的原因。

  市场经济无法解决“外部性”问题,公用事业就应该是无利可图的“外部性”,政府就要为公用事业“埋单”,通过它们给公民提供公共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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