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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的工会才能真正谈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 11:11 南方都市报

  何三畏

  央视本周播出的一期《新闻调查》,题目叫《走向谈判的中国工会》,讲的是南京外企工会组织跟资方谈判工资的事情。令我很感动,也有所教益。

  一个人所共知的尴尬背景是,许多外资企业在中国没有工会。著名的全球性企业沃尔玛进入中国十年了,前不久有了职工自己选举的工会,成为中国媒体的大新闻。工会的合法存在,是现代社会的文明成果,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工会的存在和职能。所以,我们可以说,沃尔玛在中国过去十年没有工会,以及目前仍然有众多的外资企业在中国没有“真正的工会”,对中国来说,是一个相当“负面”的形象。

  南京正在着手改变这一形象。近年来,南京市总工会放手在外资企业里成立职工选举的工会组织。为提升工会的素质,总工会已经举行了30多次1000多人参与的培训。这是非常值得赞赏的。我们可以这样设想,这样的工会产生方式,由外资企业的“职工自发选举的工会”推进到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只是一个逻辑顺延的过程。《走向谈判的中国工会》里一位工人说得好:过去的工会干部是上级委任的,它当然向上级负责;只有由工人选举并向工人负责的工会才叫工会。这一点不必讳言,否则,我们就不能理解央视这期《新闻调查》的新闻价值了。

  或许有人担心中国工人没有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与资方谈判的素养,不能想像放手让他们成立自己的工会。这也难怪,因为在中国的传统政治理论里,劳资双方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工人与资本家没有什么好谈的。工人只有反抗,而从消极怠工,损坏机器到罢工游行,直到武装推翻,被认为是工人斗争惟一的路线。

  但是,南京的这几家企业里由职工自发选举的工会却不是这样。他们的“调和能力”,如果你愿意承认,不妨说“给我们上了一课”。由不承认过去的“工会干部”产生方式开始,到自发选举自己的代表,在他们中间,很快就形成意见领袖,而这些领袖很快就在具体的工资斗争中上路了。

  说实话,在这个高速增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作为一个“最宜投资”的廉价劳动力国家,外资也好,内资也好,资本是得到了超额利润的,但工人的利益并不见得得到了相应的增长。而我们的社会舆论,差不多也已经验明正身,认为草根阶层存在所谓“仇恨心理”。但是,南京外资企业的工会在谈判过程中,并没有表现出这种心理,或者说他们很好地克服了这种心理。他们是理性的。他们采取“议会斗争”,提出合理要求。当一位外资老板决定该年不涨工资时,他们没有像传统理论所预言的那样捣乱和破坏,而是搜集企业的财务情况,耐心地谈判,最后还真的争取了胜利。他们会谈判,也会妥协,甚至还要更加“做好工,争取谈判的砝码”,进而,他们希望企业不断繁荣,以便自己的利益获得持续的增长。相比之下,在工人连跟资方谈判的渠道都没有的传统企业,大门口那一条“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标语不仅是白搭,甚至是一个讽刺。没有对等的权利,凭什么有跟你共荣耻的义务。

  一个社会阶层,只有登上了能跟任何主流阶层平等议事的谈判桌,才意味着它的独立。而谈判是消解一切社会矛盾的必要手段,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一定得经过这种谈判的操练。

  虽然仅仅谈判工资还不是工会职能的全部,但还是应该说,目前南京那几家外资企业的工会已经表现得很好了。其实,自发产生的工会一开始就能有这样的表现,应该并不意外。因为工会本身,既符合基本人性也符合基本人权,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事情,只要不受到外部阻挠,就会自然生成。如果你不急于求成,甚至培育它都是多余的,就像池塘里只要有足够的水,以后就会长出鱼来一样自然,如果你不向它里面加敌敌畏的话。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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