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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救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11:09 国际航空报

  李礼

  据说,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里,人类生活的主要特征是:科学的不断推进,然后是我们的哲学和日常生活在不断地做着体面的、或手忙脚乱的回应。对于这一点,似乎试图做一些价值判断毫无意义。因为基本上,科学之勇猛,远在我们感觉之外。

  所幸所谓理性至上和科学主义已经成为历史,就算科学家和他们手里的烧杯实难抹去在普通人眼里冷漠怪癖的形象,但我们早已明白,不应该因为自己的无知而成为科学的敌人,即使他们经常被指责为破坏人类精神和内心世界的东西。

  不过即使如此,很多事情还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比如,山东的法院发明“电脑法官”。这个被称为现代司法算命的流程是这样的,首先发明了一套软件,然后输入案件相关参数(比如金额,减免从轻情节等),最后计算机运算后给出嫌疑人应该判处的刑罚,以做法官裁决的参考。老实说,这个事情据我看并非如此荒唐,如果你考虑下真正荒唐的事可实在不少之时,尤为如此。比如很多决定一个人生死的法官基本不懂法律,比如某人被错关了10几年,一朝被释放青年变中年,沧海成桑田。比起无知、权利和金钱的力量, 谁能说软件和电脑不是是一种更加公正的力量呢?

  不过这样的力量也掌握在人的手里。我担心的是电脑很难帮助法官迅速成为现代包公,而一些不合格的法官倒是迅速有了科学的幌子。有无电脑,自由裁量权都在人的手里,一般而言,你很难相信一个机器可以改造一个良心。

  不过,采取电脑辅助和关起门来主观臆断相比,显然是基于一种更加善良的愿望。无论这样的愿望如何畸形,我宁愿把电脑法官视为一次司法改良。在通往到真正法治的道路上,任何旨在推动进步的力量可以得到宽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们可以持谨慎的态度观之,而非置之死地而后快。

  很久以来,人们总是担心机器会取代人类,甚至凌驾于人类之上。不过电脑法官与此担忧无关,恰恰相反,这是我们的法律科学和司法管理科学高度不发达的一种救济。它和许多东西一样,具有高度的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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