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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可以承受不能作为涨价标准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1:58 第一财经日报
在日前有关涨价的新闻里,有一个语词出现率很高:百姓可以承受。这似乎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涨价标准。 比如,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说,中国是世界上所有大国中最严重的缺水国家,水价不能充分反映水的使用价值,会在老百姓许可和承受范围之内,通过水价改革还水价一个真实的“面孔”。 问题是,涨价者是依据什么来判断这些都是百姓“可以承受”的呢?涨50%尚且是“可以承受”之轻,涨多少才是不能承受之重? 老百姓的承受力是有弹性的,有什么条件过什么日子,理论上的“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在现实中并不容易找到。因此,这个“百姓可以承受”似有却无,把它作为一个涨价标准,等于是没有标准。(浙江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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