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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偿制度:助学贷款的湖北样本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 11:52 经济观察报
特约记者 项俊平 武汉报道 今年7月,武汉大学2006届毕业生向巍作为“湖北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的一员,前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个贫困山区县——鹤峰县。 在全国助学贷款的违约率高达28.4%的背景下,这项计划提供了一个新样本。 2300名大学生“资教” 根据湖北省出台的“代偿制度”,对自愿到全省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任教的大学生,工作满3年后,由省教育厅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奖励,用于偿还助学贷款。“资教生”可以提前定级,不需试用期;工资由县(市)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按月足额发放等。 据湖北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今年有2300多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奔赴乡村,开始为期3年的农村“资教”生活。 湖北省是全国三大教育中心之一,在校学生达90多万人,其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位。而与此成正比的是,家庭困难的学生约占20%,特困生占10%左右,湖北贫困生人数也居全国前列。 “湖北通过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来推行‘代偿制度’,既使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与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结合起来,又为银行化解了风险。” 据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介绍,目前我国高校各类在校学生1600万人,其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约占20%,自2004年6月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至2006年6月底,全国申请贷款人数211.1万人,银行审批人数为154.3万人,有27%的申请人未获银行批准。 据中国人民银行披露,目前全国助学贷款的违约率高达28.4%。“从目前的情况看,助学贷款在发放的环节上不存在什么问题,贷后还款已经成为制约国家助学贷款健康有序开展的一个重要瓶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资助中心主任黄书春说。 拓宽“绿色通道” 为了化解金融风险,减轻学生经济压力,更好地促进助学贷款的偿还,湖北省探索了一套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 湖北省要求,当贷款实际违约额高于风险补偿金数额时,先用风险补偿金补偿,不足部分由高校承担60%,经办银行承担40%;当贷款实际违约额低于风险补偿金数额时,将补偿实际违约金后的余额全部返还给高校进行奖励。湖北省教育厅还对高校完成助学工作情况建立考核细则,根据高校是否完成年初划定的助学贷款任务,是否成立负责该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人员是否达到1∶2500的师生比例,是否将学费的10%用于资助贫困生等“打分”,分高者给予奖励,分低者通报批评。 去年,湖北省助学贷款工作成绩突出,财政部、教育部对其发放了36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该省已将其全部用于奖励高校,成绩最优的高校获得了200多万元的奖金。 8月22日,湖北省教育厅宣布,今年湖北省高校资助贫困生资金达5.1亿元,为历年之最,资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各学校将拓宽“绿色通道”,“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据教育部日前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底,湖北助学贷款银行审批合同金额达8.74亿元,比位居第二位的山东高出近3亿元,获贷率位居全国第一。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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